第二短信问题:“人傻、钱多、够黑、快来”。如果大家有记忆的话是二年前描绘小姐的故事。其实这是大冤案,哪个小姐发过这个短信谁也不知道,不知道是哪个网民创造发明的。这个故事怎么会弄到李庄的头上的呢?又是公安机关的发明。他向中青报通稿中说的。他们有没有撒谎?我只讲事实。十六个小时的公开开庭,检察的举证,没有任何这种说法的证据,提都没有提。所有纸片、质证、包括公诉人讲的话,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说法,没有任何一个证人讲到这句话。够了吧,反正大家都是懂法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十六个小时举证期间,没有任何这句话。所以李庄出来肯定要告中青报的,这样诽谤他,是不可能不告的,现在他关在里面没有办法,重点先对付有罪无罪的问题。中青报官司是吃定了。现在人说马上去告,我没有这个精力,我也不想为李庄包打天下,这事我管不来,我想康达所是有这个能力的。肯定会帮他告的,李庄自己也会告的。不用担心,我可以完全负责任地给大家讲,李庄在我向他核实这个短信时,他眼睛都睁大了,说我什么时候发过这个短信?谁发的?我说今天你也不要激动,等你出来我把报纸给你看。
第三是桃色事件,我刚才把照片给大家看了。你可以想一想,无所不用其极。十二月三十号凌晨一点钟,实际上是三十一号的凌晨一点钟。么宁公诉人在法庭上讲的事,李庄当庭抗议。我本来第二轮是不想再发言,多讲没有必要,听到这个不得不讲,我再不站出来讲的话,李庄更吃亏了。下面旁听的二百多人,有那么多的媒体,我不从法律上澄清的话,媒体搞不明白。我最后花一分钟中,好好地辩了一把。我是真诚地尊重公诉人的,法庭上确实很顽强,形象也不错,公诉人他们是挑过的,我们也不好太不敬重人家。这里讲是忍无可忍,在法律上对方是输得一塌糊涂。法律审判失败后想用道德审判吗?这个非常恶劣的公诉作风,降低了人格评价,而且过分一点是黔驴技穷,这句也是骂人的话,我针对这样的话也已经很愤怒了。我说后法官也没有让她回应,敲了榔头休庭了。再辩的话,高子程律师也会跟她来的。桃色事件是一个很荒堂的事件,这张帖子的假照片是三十号夜晚十二点钟发上出去的,么宁公诉人在法庭上晚了一个小时曝光,是三十一号凌晨一点钟不到讲了这句话。有些人与么宁的配合是非常紧密的,庭内庭外配合是非常紧密的。可惜的是这张照片被网友指出作伪后,已被删掉了,但我们是已经把它固定了,一眼看穿它的假。今天的重庆晚报说公安到一月三号才发李庄有无嫖娼进行调查的,么宁公诉人在三十一号就讲了,公诉人在法庭指控他有这个行为的,一月三日你还要去查,找龚刚华的弟弟,说是他陪同的,他自己嫖了,找了一个小姐作了二份笔录,然后给重庆司法局发建议书,说是李庄嫖娼,应该发到北京司法局不应该发到重庆去,因为是姓李的律师,姓李的律师全国多了,怎么证明姓李的律师就是李庄呢?嫖娼还会自报家门?所在有人就搞了一张PS照片,照片上人就是他。但是照片搞出了,人家揭示了六大问题。夏季穿的短袖衬衫。人在警车旁边,光身围了个浴巾,这怎么可能呢?围了个浴巾人肯定可以拘留了,肯定是关在里面吧,还不劳动教养李庄?根本不要化这么大精力去搞伪证罪了。太荒堂了!这么个事情,重庆输光了,在法庭上被我们严厉地批了一顿,到现在还在找证据。就是胡适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先定罪后找证据,重庆的做法。十二月三十一日指控,一月三日还在找证据。这样事情发生在有西南政法大学、有雄厚法律功底的重庆市,我想想真是要疯掉了。作为公权力机关,怎么能这样去组织证据呢?已经完全乱套了。
第五点就是囚衣,把李庄受审判的形象、穿了囚衣的形象拚命地把在全国媒体上发,拚命在报纸上登,电视和照片拚命地拍。就是要搞臭李庄。把两个公诉人拍正面的形象、法官正面形象,律师正面形象照片没有。还有一个事澄清一下,报上说检察员指责我坐得不对,这是冤枉我的。他们攻击的是高律师,高律师的坐法有点偏,辩论时拿了支笔指向公诉人,说你这样不对,那样不对,他把公诉人搞火了。这样的回应叫高律师来澄清是不好的,所以我接过来说了“这里不是幼儿园,也不是大学生辩论赛,律师的坐姿不需要你来辅导。”记者朋友在下面听到我在回应以为我是这个样子的,其实我是坐得很正的。实际上,他们想把李庄搞成一个负面的形象。也想把律师描成没有基本修养的。这叫没话找话,没茬找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