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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自助:离婚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归纳
发表时间:2009-10-29 20:32:19 来源: 作者:
四、离婚时可能涉及的常规法律问题
1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当事人离婚,必须首先解决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包括以下二个内容:(
1
)未成年子女必须随夫妻一方生活,由该方主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护职责;(
2
)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本费用应该得到妥善落实。
(
1
)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2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抚养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另一方工资的
20%-30%
这样一个比例,结合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需要,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判决确定另一方应该负担的未成年人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具体数额至未成年年满
18
周岁时止。
(
3
)夫妻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原协议或判决确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产生的实际抚养费用已超过了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那么,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对方的收入情况,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同样,夫妻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在支付方遇到困难,无力按照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支付应费用时,支付方也有权要求适当减免自己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
4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尚在校就读,父母又具有给付能力的,父母仍应负担孩子必要的抚育费用,包括必要的学习费用。
2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
1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
2
)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3
、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属性及要求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关于财产问题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当事人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当事人应该按照该约定分割财产。
4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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