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金钢矿业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 情况 经核查,金钢矿业的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季群 杨庆城 杜宇翔 钟军忠 赵国忠
住
所
与公司关系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比例 30% 30% 15% 15% 10%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花园 浙江省平阳县闹村乡大施村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巷 江西省宜村市上高县敖阳镇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柯坪路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下称 "大信" 出具的大信审字[2009]3-0374 ) 号《专项审核报告》及大信专字[2009] 3-0020 号《专项审核报告》,金钢矿业 近三年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杨庆城 季群 杜宇翔 钟军忠 合 计
2009 年 10 月 31 日 7,022,332.84 5,600,000.00 4,691,470.75 4,574,510.88 21,888,314.47
2009 年 7 月 31 日 7,000,000.00 4,500,000.00 4,600,000.00 16,100,000.00
2008 年 12 月 31 日 7,500,000.00 4,500,000.00 4,600,000.00 16,600,000.00
2007 年 12 月 31 日 5,550,000.00 4,400,000.00 3,800,000.00 13,750,000.00
除上述交易之外, 金钢矿业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 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 金钢矿业金额较大的负债情况 根据经大信审计的金钢矿业财务会计报告,金钢矿业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 2009 年 10 月 31 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2009 年 10 月 31 日 7,161,560.47 1,186,792.24 36,954,227.11
(五)金钢矿业签订的公用设施服务协议 根据金钢矿业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钢矿业目前用水为自取,除和供 电所签订生活用电的协议外,未对外签订其他公用设施服务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钢矿业将要履行,正在 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
八,金钢矿业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钢矿业设立至今无合并,分立行为,无增资,减少注册 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
九,金钢矿业的公司治理情况
(一)组织机构图
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总经理 办 公 室 部 场 部 市 务 厂 财 矿 部 选 备 设 监事会
(二)公司治理制度及实际运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钢矿业现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总经 理工作细则,办公室工作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 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借款管理办法,工种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民爆器材管理办法,危险物品管理办 法,公章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无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各职部门有明确的部门职能,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金钢矿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健全,现行有效 的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金钢矿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情况
根据金钢矿业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钢矿 业共有员工70人,除个别管理人员未和金钢矿业签订劳动合同外,其余员工均和 金钢矿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金钢矿业依照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全部员工办 理了工伤保险,除此之外,未参加其他的任何商业保险。
金钢矿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如下:
在金钢矿业 担任的职务 董事长 总经理 选厂厂长 大专 大学 大学 矿长 总经理助理 财务经理 办公室主任 是否有境外 居留权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序号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