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对这部分的质证,包括在庭前会议中你和辩护人已经充分发表了意见,本庭决定庭后对这个事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在就相关的事实陈述你的辩论意见。
被告人:谢谢。类似作假的情节,我认为是无可辩驳的,但公诉人仍非常顽强的坚持,还说排除了合理怀疑,这种说法有点主观武断,包括美元也是如此。再有,说唐肖林送给我5万元,还有8万美元、5万美元,开来和唐肖林都有证词。对此我想讲两点:唐肖林十几年前就弄虚作假,倒买倒卖,他的话他的证言在今天是不是就能够被法庭轻易的采信,他把钱从帐上调出来以后怎么能确认是给了我而不是他自己贪掉,谷开来当时已经存了几千万,我不知道,这是检察卷宗告诉我的,她自己存了几千万元而要到共用的保险柜里每次取的干干净净,这不符合常理。再有,我对唐肖林驻香港办事处的支持,我认为理所当然,那是大连的窗口单位,建大连大厦,所有的证词都不能证明我知道唐肖林是倒卖房产,怎么能说我为唐肖林谋利呢?作为市长,要在深圳搞一个大连的窗口,建一个大连大厦,我顶多是被他们蒙蔽了,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和唐肖林是在倒卖房产,这个推断是完全不成立。再有汽车指标,他作为大连的一个派出机构,深圳是改革的前沿,我为大连驻深圳办事机构搞一些汽车指标这个东西何罪之有,而且大连大厦汽车指标怎么能与我收唐肖林的钱相挂钩。第二,徐明他和我谈过什么话,实际上我那天的问题已经问过他,有过没有和我有什么认真地交谈,没有。他自己知道在我眼前是什么层次的人。他与我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不在一个层次,我是什么身份?商务部长。徐明是什么身份?他跟我搭话的机会有多少,硬把徐明当成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我觉得这种逻辑和分析不合常理,当然他与开来是朋友,我回家有时候碰到他们这是常有的事情,但并不能意味着我把他当我的朋友。比他有水平的人,和我密切的人我能数出一百个来。所谓说我给徐明办的事我认为都是公事公办,都是为大连辽宁做的好事,发展是硬道理,讲个大实话,这个事情如果建起来,三十万吨的油码头,这对大连和对辽宁都是大喜事,在当时来看,如果建成的话,在全中国都是非常有影响的企业,一个重大的调整,而且对调整辽宁的老工业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辽宁是重大的工业基地,但是到我接任省长的时候可以说是困难重重,有100万下岗职工,有这么一个项目难道不能考虑考虑吗,难道不应该推动推动吗?而且中国的沿海岸线有什么地方能够建一个30万的油码头?大连能找到一个建32吨油码头的地方,是大的转变,这个何乐而不为呢?我始终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拿这个事情和贪污来说事,我认为实在是证据不足,再有,有两个指责我给徐明办的事,一个是大连足球,实德俱乐部,一个是足球型的广告,叫直升飞球。这两个成为我的罪名,我感觉很光荣。不管谁支撑起这个球队我都会支持,时光倒流十年,不管是谁挑头,把这个球队搞起来,我还会支持,这与贪污毫无关系。至于在大连搞一个直升飞球作一个广告我认为是顺理成章,而且在大连市政府对面的绿山的足球博物馆是我设计的,把和足球相关的事情都挂在我的罪名上,大连人买账吗?全国的球迷买账吗?我觉得这种联系非常荒唐。有人说徐明是我家的钱袋子,这个事情我现在要澄清,我对此全不知情,而且是确确实实不知情,而且徐明也好、开来也好、瓜瓜也好都没有和我提过徐明出钱的事情。他可能到家里来吃饭,徐明你们看他那个样子,也是生意场上的人,对我客客气气,见了面说说话,可以设想他好意思跟我说,省长我给你家报销机票了?省长我给你儿子又出钱了?他能这么说吗,最低水平的电视编剧也不会作出这种情节来。徐明前天我问了他三十个问题,几乎全部都是说没有没有没有没有。你比如说我前天问徐明,大家可能还记得,你挣钱了吗?没有。你的足球队挣钱了吗?有品牌效应。你得直升飞球挣钱了吗?没有。你得了什么好处没有?品牌效应。你跟我向瓜瓜和开来提过跟我说过出钱的事吗?他说没有。你跟我说过瓜瓜的住宿、旅行等问题吗?没有。你给开来买贵重的东西给我说过吗?没有。我和你谈过我的政治前途吗?没有。我问了他许多的问题,他都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