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关于法官职业保障问题。
答复:网民对法官职业保障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定员定编、退休制度等方面。
关于法官定员定编问题。法官定员定编问题,既涉及法院编制标准的设置问题,也涉及法院人员分类和法官员额问题。这些都是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核心和基础问题,也是司法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关于制定法院编制标准,目前已列入中央司改事项,由中央编办牵头,我院为协办单位;我们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基本思路是以工作量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经济、地域、人口、审级等因素,制定法院编制标准。关于法官员额问题,按照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规定要在2010年完成,我们拟在现行的编制管理框架下,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各级人民法院的特点和工作量,设计科学合理的法官员额方案。
关于法官退休制度问题。此项工作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内容之一,牵头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我们通过调研,就“提前离岗离职等现象”起草了有关报告,提出在严格执行现行退休制度、规范法官提前离任、离岗的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研究适当延长一线法官退休年龄的政策建议。(二十八)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问题。
答复:自《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今年4月,针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增选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同时注意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在充分注重吸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代表和退休人员的同时,扩大吸收群众威信高、品德好、有能力、讲奉献的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创业的经商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一部分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使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截至10月底,第三批增选人民陪审员20034名。由此,人民陪审员的总数已经达到了《通知》所预想的目标。
四、关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九)关于惩治司法腐败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问题。
答复: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总结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经验,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更加统一、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三个前所未有的现象,一是各级法院党组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二是反腐倡廉的制度之多、措施之实前所未有,三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前所未有。
一是司法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法院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反腐倡廉教育,帮助广大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执法观,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1月,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又集中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法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薄弱部位,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廉洁的制度机制。仅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就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制度规范。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一批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这些制度规定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从机制和制度的层面强化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为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