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二楼的工友刘某、朱某等人曾作为证人向法庭作证。但几名证人并没有作证听到罗梅喊“救命”的声音。他们陈述的事实是,从田仁信和张平开始打斗后,才听到了三楼的喊声。
但妻子喊救命的声音,田仁信听到了。据田仁信自首后在警方的供述,当天零时左右,他返回宿舍,在屋子外面听到妻子喊“救命、救命、不要、不要”,他从窗户爬进屋子,看到妻子仰躺在床上,张平压在罗梅的身上,罗梅还在反抗。张平看到田仁信进屋后,就从床上下来,并有提裤子的动作。
罗梅回忆,当时田仁信问罗梅:“是你自己愿意的,还是被强迫的?”罗梅一边哭一边回答“被强迫的。”田仁信气愤当头,和张平扭打在一起。
罗梅是现场的唯一目击者,她告诉记者,是张平先拿出菜刀的。“因为我老公个子矮小,打不过张平。老公就捡起一个白酒瓶子砸张平。张平拿来一把菜刀,朝我老公挥。”
罗梅说,田仁信拿白酒瓶子砸中张平的头部,刀从张平手中掉到地上,田仁信捡起刀,朝张平身上砍。“他当时可能失去理智,挥刀乱砍,我喊他,‘不要打了’。张平倒在地上,说,‘这样打,不得行’。”
温州中院的判决书称,案发当晚12时许,住在二楼的工友刘某被三楼的吵架声吵醒,听到楼上田仁信说“太欺负人了”的话,后听到张平呼喊救命,听到三楼有人从楼梯往下跑的声音。工友朱某也作证称隐约听到张平喊“你饶了我吧。”
罗梅说,张平倒在地上不能动,脖子上被砍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地上有一摊血,她不确定张平是否已经死了,她和老公很害怕,就逃走了。
判决书显示,据法医鉴定,张平遭锐器多次砍击,头部、颈部、上肢等部位有20余刀痕,致使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逃亡
大山里带着两个娃东躲西藏
有一年过年,她身上只有5块钱,两个孩子哭着喊饿,她只得下山去买了两包方便面给孩子吃,她和丈夫饿着肚子熬到新年。
罗梅回忆,她和丈夫逃走时,慌乱中没有带任何东西,身上仅有300块钱。
罗梅记得那晚天气寒冷,借着微弱的月光,他们逃到了山里。
罗梅并不了解确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她只记得,逃亡的日子,就是从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靠给人种蔬菜打工讨口饭吃。
大多数时候,他们住在用塑料布临时搭的棚子里,一个月下一次山,买生活必需品。“听到警车响,就以为是来抓我们的,怕得要死。”
罗梅说,逃亡中,她常常想家中的两个女儿。她离家时,大女儿6岁,二女儿3岁。
在逃亡的第二年,三女儿娜娜出生在蔬菜棚子里。不敢去医院,也没有钱去医院,罗梅自己用剪刀剪断脐带。逃亡的第三年,最小的儿子东东也是如此出生在蔬菜棚里。
罗梅记得,有一年过年,她身上只有5块钱,两个孩子哭着喊饿,她只得下山去买了两包方便面给孩子吃,她和丈夫饿着肚子熬到新年。
生活的困顿对罗梅来说还不是最苦的,那晚的事情后,田仁信总是沉默着,很少和她讲话。有时候田仁信一个人喝闷酒,喝着喝着他会怪罗梅:“都是因为你,发生了那种事,有家回不得。”罗梅哭着说:“我是受害者,我也不想。”夫妻俩便沉默不再说话。
罗梅说,这样的日子过麻木了,有时候她会想,还不如被抓住了,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结束了。
2014年,娜娜6岁,东东5岁了,姐弟俩没有其他同伴,没有读书,两个人在山里玩泥巴,捉小昆虫,像野孩子一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