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妻子被工友性侵,丈夫激愤之下挥刀杀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过重?被告人杀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年后被披露的这起旧案,却引起全国法律界的热议。当人性遭遇法律,当法律遭遇拷问,有专家认为,这起案件肯定会成为我国刑法史上的一个典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院审慎判案等方面都有着现实的意义。
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憔悴,沉默。37岁的罗梅蜷缩着身子,眉目低垂。她从不笑,多数时候,记者问一句,她要迟疑几秒钟才缓慢回答。
在这大山深处的贵州省德江县泉口镇新塘村,离家前的老房子已经倒塌废弃,罗梅带着4个孩子借住在丈夫弟弟的家中,靠种田和亲戚的救济过活,4个孩子最大的女儿15岁,最小的儿子6岁。
按法院判决书的认定,9年前的2006年3月17日晚,在浙江温州瑞安打工的罗梅,被同宿舍的工友张平不法侵害,丈夫田仁信激愤之下刀杀张平,后与罗梅踏上逃亡之路。2014年2月,田仁信投案自首,当年6月田仁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梅并不清楚法院判决所称的“不法侵害”,她一直坚称自己当晚是被强奸。罗梅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丈夫能减刑,早点出来,和她一起抚养孩子。
罗梅和记者谈话时,7岁的娜娜和6岁的东东蹲在屋子角落里玩泥巴和蚯蚓,他们是罗梅夫妇逃亡过程中生下的孩子,没有玩伴没有玩具,随着父母在大山里东躲西藏,喜欢玩泥巴和昆虫。他们并不知道爸爸进了监狱,罗梅告诉他们,爸爸出去打工了。
案发:
目睹妻子被性侵 丈夫杀人
他从窗户爬进屋子,看到妻子仰躺在床上,张平压在罗梅的身上,罗梅还在反抗。张平看到田仁信进屋后,就从床上下来,并有提裤子的动作。
2006年2月,28岁的罗梅和丈夫田仁信到温州瑞安市塘下镇金太阳汽车装修服务部打工。此前,生在贵州大山里的罗梅从没走出过县城,她20岁嫁给田仁信,生了两个女儿。在她眼中,田仁信温厚老实,挺会疼人,以前田仁信外出做建筑临时工,会提前劈好柴,担水把水缸灌满。
来到温州,夫妻俩住在公司在塘下镇天颖西路为员工租住的集体宿舍里,他们住在三楼,10来平方米的屋里摆着三张床,罗梅夫妻睡一张床,同事张平睡一张床,按罗梅的描述,张平是贵州六盘水人,和他们是老乡,1.7米左右的身高,比较结实。
和丈夫以外的男人共住在一间房子里,罗梅总觉得别扭,但为了省每月几百元的房租,罗梅没有说什么。有几次,张平趁田仁信不在,他跟罗梅开玩笑:“你长得好好看”、“我有点想你,让我摸摸你。”
有一次,张平动手摸罗梅的胸,罗梅把张平推开跑出去,但她不敢跟丈夫讲。田仁信比张平瘦小,她怕丈夫挨欺负。罗梅试探性地问过田仁信,能否搬出去住,但田仁信说,省省钱吧。
据罗梅的讲述,2006年3月17日晚上11点多,田仁信被别人喊走离开宿舍,罗梅在床上睡觉。黑暗中,一个裸体的男子挤到床上,在她身上乱蹭。罗梅发现是张平后,拼命反抗,用手推张平。张平把罗梅的衣服撕开,一只手扼住罗梅的喉咙,身子压在罗梅身上。
“他强奸了我,压在我身上做那事,前后有半个多小时。”罗梅说。
按罗梅的讲述,张平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她当时拼命反抗,并大喊“救命,救命”。而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采信罗梅所称的强奸行为,对张平的行为定性为“性侵犯”,2015年6月18日,温州中院在其官方微博中对此判决做的情况说明称,仅能认定张某对罗某实施不法侵害,认定张某已强奸罗某的证据不足。因为案发8年后,罗某才指证张某强奸,但张某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相关物证如被害人的精斑予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