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杨大为:《婚姻家庭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出版社。
2.宋豫,陈苇主编:《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重庆出版社。
3.邱玉梅:《婚姻问题探析》,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五期,总第79期。
4.李丽主编:《婚姻法实务与案例评析》,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9。
5.曹诗权:《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宏观定位》,载于《法商研究》,1999年第四期。
6.许莉:《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评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7.王金玲:《婚姻法案例知识读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8.孙勇:《浅析解除婚约后财物纠纷的处理》,载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7月第27卷第4期。
9.李开国,张玉敏主编:《中国民法学》,2002年9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
10.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注释:
[1]参见:杨大为《婚姻家庭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0页。
[2]参见:宋豫,陈苇主编:《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重庆出版社,2002,6。
[3] 参见:邱玉梅:《婚姻问题探析》,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五期,总第79期。
[4] 参见:李丽主编:《婚姻法实务与案例评析》,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9。
[5] 参见:曹诗权:《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宏观定位》,载于《法商研究》,1999年第四期。
[6] 参见:许莉:《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评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7] 参见:王金玲:《婚姻法案例知识读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8] 参见:孙勇:《浅析解除婚约后财物纠纷的处理》,载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7月第27卷第4期。
[9] 参见:李开国,张玉敏主编:《中国民法学》,2002年9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585页。
[10] 参见:李开国,张玉敏主编:《中国民法学》,2002年9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209页。
[11] 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