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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百个相关问题

 

发表时间:2008/10/25 12:37: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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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让方企业同意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任免董事、监事及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的决议;
6) 股权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9)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0 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11 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十七、公司可以代表股东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吗?
答:不可以。股权转让协议由股东本人与受让方签署,而不得由公司作为代表签署。
二十八、公司董事长、监事有权代表股东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吗?
答:不可以。股权转让协议由股东本人与受让方签署,而不得由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管理人员代签。
二十九、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三十、股权转让协议以工商登记为生效条件吗?
答: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三十一、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三十二、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合同有何不同?
答:没有不同。因为协议也可以称为合同。
三十三、股权转让与股权收购有何异同?
答:二者实质一样,因相对人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以股东的角度而言,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受让人。以受让人的角度而言,即是受让人向股东收购其股权。但“股权收购”一词常用来描述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市场收购其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或公开要约收购其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这样一种行为。
三十四、股权转让必须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吗?
答:是的。股权转让意味着公司股东的变更,而股东的变更是公司工商变更登记规定的项目之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
如果股权转让后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东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十五、股权转让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答:应当尽快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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