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车查询记录,证实经查询,川A43K66别克牌轿车的车主为孙伟铭,产权为个人,车辆登记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
14.川A43K66车交通违法未处理电子眼记录,证实川A43K66车从2008年5月3O日至同年11月5日,共有10次交通违法记录。孙伟铭确认其中4次冲红灯及2次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是其驾车所为。
15.抓获经过,证实2008年12月14日17时09分,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于同日17时25分赶到现场,将被告人孙伟铭抓获。
16.户籍材料,证实被告人孙伟铭及被害人的身份情况。
17.证人周全文、付雨根、王良伟的辨认笔录,证实经辨认,孙伟铭为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发生车祸时肇事车川A43K66别克车的驾驶员。
18.证人余九林的证言,证实其是成都空军医院医护人员,2008年12月14日17时1O分,接到120通知后与同事一同赶到现场,见一辆长安奔奔车被撞到绿化带,一中年男子卡在驾驶室位置,救出后医生发现该男子已死亡。
19.证人干基友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l4日17时许,接到120指挥中心电话后,其与医生一同赶到现场,见一辆奔奔车上有两名伤者,车旁还躺有一男一女两名死者。其与医生把女伤者送到医院。
20.证人付雨根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4日l7时许,其驾车搭载家人沿成龙路往龙泉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蒋排骨”路口上坡处时,一辆黑色别克车从其右侧超车后随即向左变道,差点和其所驾车辆相撞。之后该车呈S形左右变道超车,其妻王良伟记下那辆车的牌号是川A43K66。行至“蓝谷地”路口时,见那里停了一辆车尾被撞坏的车,车旁一名男子称肇事车跑了。后行至“卓锦城”路口时,见对面车道停了五辆被撞坏的车,地上躺了两个人,伤情严重,即打电话报警。刚才所见那辆别克车的副驾上有名头部受伤的男子,车上只有他一个人。他下车看见奔奔车上有人受伤,就喊有没有医生。不久120和警察都到了。当时路上车比较多,天气和视线都好。
证人王良伟的证言亦证明了上述情况。
21.证人刘小红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其驾驶川A9T332比亚迪轿车由成都市二环路沿成龙路向龙泉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被一辆黑色别克车从后面追尾。别克车没有停,从右侧超车往三环路方向速度很快地跑了,其随即打电话报警。那车的牌号为川A43K66。
22.证人周全文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其驾车从龙泉驿方向往成都市三环路方向行驶,当行至“卓锦城”路口附近时,见一辆车牌号为川A43K66的车从相向方向高速越过中心双实线,先和一辆奔奔车相撞,奔奔车被撞得腾空侧翻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绿化带上,之后川A43K66在道路上旋转,在旋转时与一辆奥拓车发生碰撞,之后又与一辆福特蒙迪欧车发生擦刮,然后再与一辆QQ车发生碰撞。被撞的四辆车当时都是与自己同向,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的。其打开川A43K66车的右侧前门,见里面只有驾驶员一个人,他坐在驾驶位置,倒在副驾位置,头部在流血。
23.证人袁福祥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其驾车从龙泉驿往成都市三环路方向行驶,行至“卓锦城”路口处见相向方向驶来一辆别克车,车速很快地斜着越过中心双实线,撞上自己前面的奔奔车、奥拓车、蒙迪欧车和QQ车,并造成了人员死亡。奔奔车被撞到绿化带上去,那辆别克车上只看见有一个人。
24.证人谢开新的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其驾驶川AK1769奥拓车从成都市龙泉驿方向沿着成龙路往三环路方向行驶。当行至成龙路“卓锦城”路口时,相向方向一辆黑色轿车突然越过双实线,将前面的一辆奔奔车撞飞到路边,车内有一个人被撞出来。黑色轿车继续碰撞了自己的奥拓车和身后的两辆车。肇事车驾驶员从副驾上下来,头部受伤,他看见地上躺着人,就大喊找医生。当时是晴天,路面干燥,视线较好,自己的车速约3O一4O公里/小时,在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