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帮助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销毁证据,目的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罪的共犯的区别就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就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罪的共犯,反之就构成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界限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包庇毒P犯罪分子罪包庇的是特殊对象,即毒P犯罪分子。而包庇罪是普通对象,是犯罪分子即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P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罪的共犯论处。
4、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P或者毒P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罪的共犯的区别就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就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罪的共犯,反之就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与窝藏罪的区别在于窝藏的对象不同。窝藏、转移、隐瞒毒P、毒赃罪的对象特指毒P或毒P所得。而窝藏罪的对象是犯罪所得。这里的犯罪所得比较广泛。《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P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P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走私制毒物品罪与走私毒P罪的区别在于走私的对象不同,走私制毒物品罪中走私的是制毒的物品。用这些物品可以配制成毒P。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而走私毒P罪走私的是一切毒P。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P罪的共犯的区别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制造毒P罪的共犯,反之则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P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P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P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6、非法种植毒P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P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P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11]非法种植毒P原植物罪的三种行为方式分别是(1)明知是毒P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3)抗拒铲除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P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P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