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毒P犯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严重的犯罪类型。打击和制裁毒P犯罪,它不仅关系我国的长治久安,而是关系我国人民身体素质的提高。研究毒P犯罪的目的,不仅是要更加准确地打击和制裁毒P犯罪,更重要地是为了预防毒P犯罪的发生和蔓延。(全文共6830字)
关键字:毒P 毒P犯罪 法律规制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的人的精神生活却突显匮乏,人生观出现扭曲,故毒P犯罪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毒P犯罪,最主要的就是要研究毒P犯罪的法律规制,把罪责相适应原则切实运用到毒P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去。2008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依法禁毒、构造和谐”。毒P犯罪已经危胁到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大打击毒P犯罪的力度,迫在眉睫。
一、毒P的概念
毒P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57条规定,毒P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2]笔者主要研究的是刑法规定的毒P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制。
那么什么是毒P犯罪?毒P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P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P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P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3]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P均为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编分则部分第六章第七节专门规定毒P犯罪。
二、毒P的分类
毒P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从毒P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P、半合成毒P和合成毒P三大类。天然毒P是直接从毒P原植物中提取的毒P,如鸦片。半合成毒P是由天然毒P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合成毒P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二)从毒P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和放松作用,如鸦片类。兴奋剂能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如苯丙胺类。致幻剂能使人产生幻觉,导致自我歪曲和思维分裂,如麦司卡林。
(三)从毒P的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丙胺类。
(四)从毒P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P和新型毒P。传统毒P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片类流行较早的毒P。新型毒P是相对传统毒P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P,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4]
5、笔者根据毒P的来源,把毒P分为传来毒P和自生毒P。传来毒P是指从外国传来的毒P。如日本的冰毒。[5]自生毒P是指可在中国种植和生产的毒P。如鸦片。
三,毒P的危害
毒P有三个方面的危害。第一方面,对社会的危害。毒P是昂贵的物品。毒P显著特点就是成瘾性,吸食者一旦吸食或注射毒P,往往很难戒掉。吸食者成瘾后,为了金钱他们不择手段,盗窃、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就很可能会发生,这其中特别是男性吸食者暴力倾向更为突出。许多女性吸食者就有可能会有卖淫、传播性病等败坏社会风气和报复社会的行为发生。第二方面,对家庭的影响。毒P吸食者疯狂吸食,往往导致家庭关系的破灭。毒P吸食者的性格一般比较怪异,很难与家庭其他成员去沟通,更谈不上去宽容和忍让。第三方面,对个人的影响。毒P的长期依赖,有可能导致吸食者性能力下降甚至丧失,精神紊乱,自杀、自残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