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什么时候最多?答案是每年的春节前。去年,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10823件,而每年年底的一个多月,都是离婚官司的高峰期。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的情况也显示,最近来婚姻登记处离婚的夫妇比平时要多一些。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4点,今年1月份,全市共有1334对夫妻协议离婚,平均每天有70.2对夫妻变为路人。
值得一提的是,起诉离婚的案件中,不少都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例如,妻子发现丈夫偷偷给“小三”48万元,于是状告丈夫和“小三”,成功讨回48万元后,就跟丈夫离了婚。这是近日来,南京中院公布的离婚家事审判中,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处理争议的一个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项凤华 徐岑
有人和平分手
为了“新的开始”
选择在年前离婚
昨天上午,在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在一对对喜气洋洋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中,有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女士,独自一人,在门口徘徊。左看看右看看,终于走到前台小声询问了几句。随后,工作人员将她领到了一旁。一了解,原来她是来咨询办理离婚手续的。
“我知道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但我不想这样拖着了,离了婚,大家过年都好受。”她揪着眉头说,她结婚才3年,“我们俩没有多大的仇恨,结婚头一年也挺甜蜜的,但是现在日子越过越无聊。”她表示,丈夫经常不在家,个把月回来一次,两个人也没孩子,天天一个人在家。跟没结婚似的。
“他爸妈,我爸妈,都靠我一个人照料,家里马桶坏了,还要自己修理,要他干吗。”她赌气地表示,自己要的是一个能在身边知寒问暖的人,长期异地,丈夫又不细心维系两人的关系,还不如离婚。“我已经考虑很久了,不想再拖到年后,还是早点解脱好。”旁边工作人员劝说,提醒她马上就过年了,家家都要团圆的,可她还是决定离婚,“辞旧迎新啊,这样也是为了有个‘新的开始’。”
昨天,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夏主任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年底前不仅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每天都有一二十对急着在过节前分手,怎么劝也劝不住,其中一些年轻人,是想好了才来的,手续齐全,来了就办,几分钟后就领到了离婚证。
有人对簿公堂
丈夫给“小三”的钱,妻子能不能要回来?
丈夫出轨
两年里,他先后送给情人48万元
心平气和地办了离婚协议,好聚好散也就罢了,也有不少夫妻闹到了法院。
今年40岁的陈军在南京经商多年,事业有成的他,跟妻子虽然感情不是特别好,但日子还能凑合过。两年前,在一次应酬时,陈军认识了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肖琴。肖琴年轻漂亮,而且性格温柔,深得陈军喜欢,两人的交往变得频繁起来。
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很快越过雷池。陈军隔三岔五以出差为由,跟她在一起。得知肖琴要买房后,为了讨肖琴欢心,陈军主动往她银行卡上打了20多万元。后来,肖琴提出买车,陈军又送上20多万元。两年以来,陈军先后给肖琴银行卡上打了48万元。
妻子起诉
她起诉丈夫和“小三”,要求还钱
纸包不住火,两人的特殊关系很快被陈军的妻子发现,两人大吵一架。后来,陈军的妻子设法获取了他跟肖琴之间的账务往来,发现陈军先后打给肖琴48万元后,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陈军不应该就这样送给肖琴了。
陈军的妻子曾找肖琴要过这笔钱,可肖琴称是陈军自愿给她的,不愿意还。为了要回这笔钱,不久前,陈军的妻子一纸诉状,把丈夫和肖琴告上了法庭,要求肖琴退还这笔钱。
在法庭上,陈军的妻子称,她和陈军感情尚可,肖琴不但破坏了他们夫妻的感情,还占有了她家的财产。陈军给她的这笔钱,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陈军一个人无权处置。
法院判决
48万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小三”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