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笑与前夫离婚后,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后经人介绍与褚翔结识并开始恋爱。褚翔是独生子,但因身体不好,快40了还没有结婚。两个人交往了一段,相互感觉还不错,就于2012年6月同居在了一起。
2012年12月,褚翔所居住的宅基地被划入征收拆迁范围,根据褚翔和镇政府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褚翔作为被征收人,可获得征收补偿、补助费共50多万元,除去购买定向安置房所需的20多万元,还可剩余不到30万元。
萧笑和褚翔打算拿到钱后先给褚翔好好看病,等住进新房子,两个人就领结婚证。可2013年12月,褚翔又一次住进了医院,这次病得比较重。褚翔的父母认为是萧笑不祥,给褚翔带来了灾祸,同时又担心萧笑是为了霸占财产才与褚翔住在一起,所以再三阻挠,不让萧笑见褚翔。褚翔住院不到一个月,便撒手人寰了。
就在萧笑还处在悲痛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告诉了褚翔的父母,双方的关系因这名腹中的胎儿缓和了一些。
萧笑还藏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褚翔的父母。就是在褚翔住院时,她偷偷地去看过褚翔几次,褚翔给她留了一份遗嘱,涉及到褚翔的财产分割。萧笑之所以没有早早拿出来给褚翔的父母看,是怕激怒老人,不利于她和孩子,但她又怕时间太长,会耽误事。
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萧笑决定找律师咨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诊断
褚翔的遗嘱是否有效
萧笑将遗嘱拿给赵三平律师看,遗嘱内容是这么写的:“我位于……的房子(安置房)归萧笑所有,补偿款……元归我父母所有。”
赵三平又详细询问萧笑此遗嘱书写的过程。萧笑说,这是她最后一次去见褚翔时,褚翔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主动提出来的。但因褚翔当时病重,几乎无法写字,于是该遗嘱是由褚翔口述、萧笑书写的,最后褚翔在遗嘱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
赵三平听完遗憾地告诉萧笑,她无法依据这份遗嘱来继承遗产。赵三平分析说,首先,萧笑和褚翔没有领结婚证,他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萧笑无法作为褚翔的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在该份遗嘱中褚翔留给萧笑的房子,准确地说,是属于遗赠行为。遗赠也可以通过遗嘱来实现,但我国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严格的要求,本案中的遗嘱不是褚翔亲笔书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要件,自然不是自书遗嘱。
我国法律又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继承人、受遗赠人均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这份遗嘱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律要件,因此属于无效的遗嘱。
腹中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萧笑听说被自己视为宝贝的遗嘱原来是一张废纸,顿感无措。她该怎么办?孩子该怎么办?
赵三平告诉萧笑,既然褚翔留下的遗嘱是无效的,那他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如前所述,萧笑和褚翔没有领结婚证,因而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而褚翔的父母毫无疑问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还有就是萧笑腹中的胎儿,虽然他还没有出生,还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根据法律,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在本案中,具体点说,就是萧笑腹中的胎儿享有褚翔遗产的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
萧笑认可了这个结果:“有孩子的就行了,我也就不跟他父母争了,他父母老来丧子也是人生悲痛之事。”
胎儿流产遗产能否转给母亲
不幸的事又一次发生在萧笑的身上。她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肚子里的孩子流产了。褚翔的父母等她身体恢复后就开始暗示她该离开褚家了。
萧笑又来找律师,她想知道孩子没了,之前说的属于孩子的那份还有吗?她是孩子的母亲,能由她来继承吗?
赵三平分析说,胎儿如果是活着出生后又死亡的,之前说的属于胎儿的那份可以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即本案中由她这个母亲来继承;胎儿如果出生时就是死体的,或者如萧笑这样流产的,之前说的属于胎儿的那份则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在本案中,被继承人为褚翔,即由褚翔的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来继承,与萧笑已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