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芬没有想到,47岁的老公陶冬良在参加完公司员工聚餐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据她介绍,1月11日,其老公参加了公司员工聚餐,晚饭喝完白酒之后又去KTV喝了一些啤酒,没想到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陈孝芬认为,聚餐是公司组织的,而且公司方面也出了钱,应该出面给一个说法。然而,涉事的东莞市上圣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是员工自发组织的,公司方面并没有出面,因此不需承担责任。
事发:男子KTV喝酒后猝死
据陈孝芬介绍,1月11日晚上6时许,陶冬良和70余名同事在东城某湘菜馆吃饭,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他们公司的厂长赞助了4箱白酒,一共24瓶。”陈孝芬说,晚上8时许,吃完晚饭的陶冬良一行三十余人又去了饭店对面的一家KTV喝酒唱歌,一直到晚上9时多。
“老公喝酒后有呕吐的现象,他的死肯定跟喝多了酒有关。”陈孝芬说,老公身高约1.7米,体型偏胖,平时也喝一点酒,白酒一斤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既然是公司组织的活动,现在出事了,公司就应该负责任。”陶冬良家属称。
陈孝芬回忆称,晚上9时多的时候,她打了老公陶冬良的电话,一共打了3个,但对方一直都没有接。“打到第四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同事接了电话,说我老公喝醉了,还吐血了。”陈孝芬称。
记者看到,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显示,陶冬良的死亡原因为猝死,但具体原因没有写明。
公司:聚餐是员工自发组织
陶冬良喝酒死亡的消息在东莞市上圣实业有限公司已经传开了。据当天与陶冬良一起吃饭的公司员工陈先生回忆,当天聚餐,公司干部每人出100元,普通员工每人出50元,一共涉及公司四五个部门。然而,对于公司是否出钱一事,该员工语焉不详。
对此,该公司的厂长敖先生表示,公司并没有组织聚餐,都是员工自发组织的,只是最后差了一些钱,是由公司的行政办公室垫付了,当天吃饭一共消费了4000多元。
敖先生表示,当天他也是被员工请过去的,因为自己代理了某品牌白酒,所以就赞助了4箱共24瓶白酒。
“具体喝了多少我也不是很清楚。”敖先生说,公司以前并没有年底聚餐的惯例,此次发生意外,都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公司方面责任不大,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派出所了解。
各方说法:
警方:初步排除他杀
昨日下午,东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1日21时15分许,东城公安分局接报称,在东城区大井头某KTV房间内有一名男子晕倒,经120医生证实已经死亡。
据介绍,经警方初步了解,死者陶冬良当日18时许与公司同事聚餐后前往该KTV唱歌,并躺在房间沙发上睡觉,至当日21时,其同事发现陶冬良状态不对,遂通知120医生救护,经120医生证实已经死亡。
警方表示,经查,初步排除他杀,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恶意劝酒可能要担责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喻秋表示,由于本案不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而且又是喝了酒的情况,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做非因公死亡处理。
“如果聚会确实属于公司组织的,那就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来划定责任。” 喻秋表示。
喻秋认为,每到年底,很多公司会组织年会,这本来是一种福利,员工都是成年人,对自身健康和酒量也有一定的认识,如果因为喝酒而猝死,公司方面如果没有明显过错的话,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比较小的。
“相反,如果与死者喝酒的人有强制喝酒或者劝酒的行为,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比公司更大的责任。” 喻秋表示,如果与死者喝酒的人明知对方酒量不行或者明知对方喝多了,还坚持劝酒,就构成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喻秋提醒,在平时聚餐或者公司举行年会时,高兴就好,最好不要过度饮酒,更不要劝酒,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年终酒局
要注意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