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提醒:男子与同事聚餐酒后猝死 恶意劝酒可能要担责

 

发表时间:2015/1/20 15:27:49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7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陈孝芬没有想到,47岁的老公陶冬良在参加完公司员工聚餐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据她介绍,1月11日,其老公参加了公司员工聚餐,晚饭喝完白酒之后又去KTV喝了一些啤酒,没想到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陈孝芬认为,聚餐是公司组织的,而且公司方面也出了钱,应该出面给一个说法。然而,涉事的东莞市上圣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是员工自发组织的,公司方面并没有出面,因此不需承担责任。

  事发:男子KTV喝酒后猝死

  据陈孝芬介绍,1月11日晚上6时许,陶冬良和70余名同事在东城某湘菜馆吃饭,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他们公司的厂长赞助了4箱白酒,一共24瓶。”陈孝芬说,晚上8时许,吃完晚饭的陶冬良一行三十余人又去了饭店对面的一家KTV喝酒唱歌,一直到晚上9时多。

  “老公喝酒后有呕吐的现象,他的死肯定跟喝多了酒有关。”陈孝芬说,老公身高约1.7米,体型偏胖,平时也喝一点酒,白酒一斤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既然是公司组织的活动,现在出事了,公司就应该负责任。”陶冬良家属称。

  陈孝芬回忆称,晚上9时多的时候,她打了老公陶冬良的电话,一共打了3个,但对方一直都没有接。“打到第四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同事接了电话,说我老公喝醉了,还吐血了。”陈孝芬称。

  记者看到,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显示,陶冬良的死亡原因为猝死,但具体原因没有写明。

  公司:聚餐是员工自发组织

  陶冬良喝酒死亡的消息在东莞市上圣实业有限公司已经传开了。据当天与陶冬良一起吃饭的公司员工陈先生回忆,当天聚餐,公司干部每人出100元,普通员工每人出50元,一共涉及公司四五个部门。然而,对于公司是否出钱一事,该员工语焉不详。

  对此,该公司的厂长敖先生表示,公司并没有组织聚餐,都是员工自发组织的,只是最后差了一些钱,是由公司的行政办公室垫付了,当天吃饭一共消费了4000多元。

  敖先生表示,当天他也是被员工请过去的,因为自己代理了某品牌白酒,所以就赞助了4箱共24瓶白酒。

  “具体喝了多少我也不是很清楚。”敖先生说,公司以前并没有年底聚餐的惯例,此次发生意外,都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公司方面责任不大,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派出所了解。

  各方说法:

  警方:初步排除他杀

  昨日下午,东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1日21时15分许,东城公安分局接报称,在东城区大井头某KTV房间内有一名男子晕倒,经120医生证实已经死亡。

  据介绍,经警方初步了解,死者陶冬良当日18时许与公司同事聚餐后前往该KTV唱歌,并躺在房间沙发上睡觉,至当日21时,其同事发现陶冬良状态不对,遂通知120医生救护,经120医生证实已经死亡。

  警方表示,经查,初步排除他杀,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恶意劝酒可能要担责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喻秋表示,由于本案不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而且又是喝了酒的情况,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做非因公死亡处理。

  “如果聚会确实属于公司组织的,那就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来划定责任。” 喻秋表示。

  喻秋认为,每到年底,很多公司会组织年会,这本来是一种福利,员工都是成年人,对自身健康和酒量也有一定的认识,如果因为喝酒而猝死,公司方面如果没有明显过错的话,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比较小的。

  “相反,如果与死者喝酒的人有强制喝酒或者劝酒的行为,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比公司更大的责任。” 喻秋表示,如果与死者喝酒的人明知对方酒量不行或者明知对方喝多了,还坚持劝酒,就构成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喻秋提醒,在平时聚餐或者公司举行年会时,高兴就好,最好不要过度饮酒,更不要劝酒,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年终酒局

  要注意哪些事?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恶意劝酒该如何量刑,南宁大成律师,南宁知名交通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恶意劝酒该如何量刑,南宁大成律师,南宁知名交通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女孩被男友逼迫卖身不从 遭活活打死后抛尸
下一篇女子状告丈夫和小三 讨回48万元后果断离婚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