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9岁的小女孩小美在一小伙伴家中玩捉迷藏时,意外从卧室飘窗摔下死亡,其父母将孩子的几个玩伴以及家长告到法院。近日,巴南区法院判定,死者父母担主要责任,出事房屋业主担责30%,其他玩伴也要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小美的父母诉称,今年4月6日下午,家住巴南区某小区的9岁小美与弟弟,遇见居住在同一小区的8岁小萍、8岁的小兰、11岁的小丽,小萍邀请小伙伴们到自己的家耍,随后几人来到小萍家中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在游戏中,小美从小萍家的卧室窗户掉出窗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美的父母认为,小美的死亡是因小萍的家中飘窗没有设置护栏,存在安全隐患所致,他们找到孩子的几个玩伴的家人协商赔偿问题,但对方认为是小美自己贪玩导致意外发生,与他人无关。
协商无果,小美父母自愿承担20%的监护责任,将3个小玩伴及其监护人告到了巴南区法院,要求三被告小伙伴及其三被告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小美死亡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8万余元80%即46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被告方均认为,小美在卧室玩耍时,自己忽视安全攀爬飘窗造成坠楼事故。死者父母没有对小美尽到监护义务,对小美的死应承担责任。小美在玩耍参与游戏时,几个小伙伴均没有对小美进行侵害,所以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小萍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邀约小伙伴到家里游戏,小美忽视安全攀爬窗台而坠亡,其父母未对小美尽到安全教育及监护职责,应负主要责任。同时,小萍的母亲未对小萍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小美的死亡是与其他几个小伙伴共同游戏中所产生,几个小伙伴都是游戏参与者,对小美的死亡损失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近日,巴南区法院判定,死者小美的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小萍的母亲作为出事房屋业主,没有尽到对小萍的监护义务,导致其他小朋友进入其家中玩耍,酿成悲剧发生,判定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15万余元。其他小伙伴每人承担1.5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文中未成年人系化名)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小玩伴为何
承担补充责任
承办法官称,虽然两个小玩伴并没有侵害小美,但他们是游戏参与者,依照《民法通则》有关公平原则的规定,从人道主义角度应对小美的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两个小伙伴应对小美的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适当的补偿。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少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且可以向第一顺序的直接责任人请求追偿的侵权责任形态。
打篮球 即使合理冲撞 伤人也要赔偿
法院:篮球运动有对抗性,无意伤人一方只担责三成
重庆晚报讯 和同学打篮球,不想发生意外,上门牙被撞脱位。伤者的医疗费用该谁承担?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一纸判决书对此进行了明确:篮球比赛是一项体育运动,肯定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在比赛当中受伤,自身担责70%,无意伤人一方则担责30%。
21岁的小蔡和19岁的小康都是重庆某学院的大学生。今年3月16日晚,小蔡和小康在学院风雨篮球操场打篮球,小康带球上篮,小蔡跟上防守,小康在下落时手肘部顶到小蔡面部,导致小蔡左上门牙脱位。之后,小蔡先后到陈家桥医院、西南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行治疗。先后花去1.7万余元的费用。
小蔡认为,出事后,小康对自己不闻不问,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今年5月,他将小康告到了沙坪坝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用1.7万余元。对于小蔡受伤一事,小康称,打篮球属实,但自己带球上篮,还在空中时,小蔡就来盖自己的球,小蔡的脸部撞到了自己的右手肘部才导致受伤。小康认为,打篮球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危险性的体育运动,自己非故意致伤小蔡,最多承担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