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刘晓敏坚持认为,自己不存在“非法收入”和“不当得利”的行为,他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市检察院于1993年8月25日作出“撤销撤案决定书”,撤销了1991年8月1日的撤案决定。这是市检察院就刘晓敏案所作的最后一份法律决定。
代价沉重
1只眼睛+5颗牙齿+5根肋骨+20年光阴
群殴把他打惨了,两任女友也受牵连
法律文书是枯燥的,但它们给刘晓敏的身体和生活留下的印迹无比具体。
2010年7月13日,在市检察院检务大厅的接待室里,刘晓敏取下眼镜,让复查此事的控申处检察官郝洪看他近于失明的左眼;然后张开嘴,取下他口中的两个牙套,让郝洪看他被打掉的5颗牙齿。他说:“进看守所不久,文石兴就打通了有关关节,通过有关人员教唆牢头狱霸召集关押人员对我进行群殴。他们有的拿着文明棍,有的拳打脚踢,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当场就被打昏了过去。”
刘晓敏告诉晶报记者,1990年1月31日发生在看守所的这场有预谋的群殴,致他左眼黄斑脱落,几近失明,至今其左眼视力只有0.1;群殴打掉了他的5颗牙齿,打断了他5根肋骨,看守所的医生只是用胶带把他断了的肋骨缠起来,让它自然长好。后来病情危及他的心脏。1993年8月4日,刘晓敏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被送入深圳市红会医院紧急救治。在他失去知觉后的20多个小时里,发生了著名的清水河“8·5”大爆炸,他所在的ICU病房门窗全被震飞,病床上到处是玻璃碎片,幸好没有伤及他的身体。心肌梗塞致使刘晓敏在医院躺了1年才慢慢痊愈。
刘晓敏称,当时受人指使的某些办案人员找到他的前任女友,让她写下“刘晓敏强奸了我”的证明材料,又三番五次找他的时任女友交待他的问题,女友后来被从业务科长岗位调到食堂卖饭票,最后被迫调离政府部门。
很多财物、证件或遗失或被扣不还
刘晓敏还遭受了物质上的巨大损失。刘晓敏说,在他被羁押期间,家中所有物品不翼而飞,包括沙发、床、写字台、电灯等,只剩下搬到走廊还未搬走的冰箱和空调。刘晓敏回忆,他被检察人员带走时,他家是由检察机关贴上了封条的,这些财物是如何被“偷”走的,至今是个谜。
刘晓敏被释放后,其被检察院扣押的物品,仅有少数被归还。刘晓敏称,他被扣押的400股深发展原始股票,检察院虽然还给了他,但他在被羁押期间的配股权,却被某办案人员购买。这些配股价值最高时曾达2000多万元,他恢复自由后,某办案人员曾主动与他联系商谈处理此事,但至今尚未解决。被扣押的两个价值1万多元的打火机,被法院书记员杨某送人,后来杨某买了两个打火机还给了他。被扣押的彩电、摩托车、书信等,检察院没有返还给他。
至于被扣押的尼康相机、尼康镜头及闪光灯,刘晓敏也称没有返还。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检察官郝洪表示,她查阅案卷调查发现,这些设备已被刘晓敏的前女友领走。刘晓敏说,他后来才知道,前女友确实去找过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只要她写“刘晓敏强奸了我”的证明材料,就把相机给她,她就按检察院的说法写了,检察院是否将照相设备给她,因前女友已去世,他不得而知;但不管给还是没给,检察院都应向他返还这些设备,因为这些设备是他自己的。
刘晓敏说,他的所有身份证件也在办案过程中被罗湖区检察院遗失,导致他后来在结婚、生孩子等一系列问题上遇到困难。刘晓敏的女儿出生后,罗湖区计生办以事先未办准生证为由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为此,罗湖区检察院于1995年5月23日向罗湖区计生办出具了一份证明:“我院在1989年办理有关案件过程中,不慎将刘晓敏同志的全部证件遗失,致使该同志在婚姻登记及生育上出现困难。……其在婚育上的困难是我院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失误所造成。”刘晓敏凭此拿回了那1000元。
比没有证件更令刘晓敏痛心的是,他自被释放后就再未安排工作。从一名国企中层干部、最早来到深圳特区的建设者和创业者,到成为一名无业人员,刘晓敏一次次哀叹自己20年的大好光阴被荒废:“我1989年被抓时才34岁,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现在已经55岁了,我还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