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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发表时间:2008/9/30 10:07: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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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第359条 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第360条 第1款           传播性病罪
        第2款           嫖宿幼女罪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3条 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第364条 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368条 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第369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第370条 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371条 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375条 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第376条 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382条               贪污罪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
  第385条               受贿罪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
  第389条               行贿罪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
  第393条               单位行贿罪
  第395条 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第396条 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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