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本站案例>>>正文

利用仲裁管辖异议权有效对抗工程发包方的仲裁申请

 

发表时间:2015/5/9 19:46:42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利用仲裁管辖异议权有效对抗工程发包方的仲裁申请
                                                              文/熊潇敏律师

  文按:最近很多朋友在微信朋友圈上分享了《法庭,才是律师的荣耀》,文中结尾写道:诉讼才是律师的本业,法庭,才是律师的荣耀。阅毕,又有一种国置身于法庭之上的感受。即兴形成此文,主要是对所代理的起案件作个回顾和总结。解决问题的方案有很多种,至于本案的代理方案是否是客户最大利益化的选择,本代理律师没有作过多研究。而客户最后同意按此方案执行,想必已是通过深思熟虑后,才作出对其利益最大化的决定。

  一、案件基本事实

  广西某化学公司(以下称简“发包方”)与广西某建设公司(以下称简“承包方”),双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方承建发包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包括厂房、厂区道路等。承包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钢架结构、消防、装饰装修等全部内容,厂区道路、排水设施、围墙、地面硬化及绿化等配套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价款约2000万元。在该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此后,双方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在该补充协议中,双方又约定,本工程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经甲乙双方复核认可。若甲乙双方(或单方)对结算有意见的,可通过审核机构帮助审核,若仍有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之后,双方因为工程量结算问题意见难于达成一致,而承包方在发包方不结算工程尾款的情况下拒绝提供工程资料。为此,发包方即按合同约定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承包方将其多付的工程款N万元返还给发包方,并支付工期违约的违约金M万元。同时要求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工程资料。

  二、争议焦点的形成

  承包方与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签订完代理合同后,代理律师即进行了答辩,同时提出反申请要求发包方支付尚欠的工程款X百万元,并支付拖欠工程款违约金Y拾万元。

  针对发包方的申请,承包方提起反申请,事实上已形成了工程量是多少?涉及工程款是多少?也就是工程结算的问题。

  三、承包方庭前仲裁管辖异议的提出

  在一般情况下,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均是由承包方主动启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本案因工程款结算问题由发包方提起仲裁申请,在工程案件中实属少见。至于发包方为何先提起仲裁不作分析。而作为承包方而言,在诉讼技巧上应尽可能利用有效对抗因素进行对抗,以此在仲裁中占据上风。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就工程款结算问题约定由法院管辖,并非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此提出仲裁管辖异议可以对发包方形成有效的对抗,为双方在庭外和解创造更多的机会。代理律师向委托人承包方提出建议后,承包方最后同意提起仲裁管辖异议。于是,在本案开庭前一天,便将《仲裁管辖异议申请书》呈送南宁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涉及的仲裁协议中,既有南宁仲裁委会的管辖约定,又有法院的管辖约定,属约定不明,此案应由法院管辖。南宁仲裁委员会经审查作出《决定》: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约定,南宁仲裁委员会对整个合同的争议解决有管辖权,如审理过程中有属工程量确认事项,双方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工程量确认之诉,待法院确认工程量之后再恢复仲裁程序。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工程量鉴定,南宁仲裁律师,南宁仲裁案件代理,仲裁管辖权异议,广西最好的仲裁案件代理律师,南宁最好的仲裁庭代理律师
更多与 工程量鉴定,南宁仲裁律师,南宁仲裁案件代理,仲裁管辖权异议,广西最好的仲裁案件代理律师,南宁最好的仲裁庭代理律师 相关新闻:

·8月21日熊潇敏律师在贵港中级法院开庭·熊潇敏律师:实际施工人作为原告追讨工程款应
·仲裁裁决“被拒收”被执行人如何维权·南宁律师:国内仲裁财产保全与执行管辖法院的
·7月8日熊潇敏律师赴武鸣法院开庭·南宁律师:对“缺陷”仲裁决定,是否可裁定不
·4月19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工程现场勘查·南宁律师:对“缺陷”仲裁决定是否可裁定不予

 
上一篇成功辩护: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罪并罚13年
下一篇成功辩护:检察院撤回对村民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 村民获释放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