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民商专题>>>正文

案例说法:催收凭证如何使用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发表时间:2015/5/13 15:42:00 来源:天同诉讼圈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28号“某银行与某建材厂借款合同纠纷案”,见《贷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向借方发放贷款并给借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借方主张可得利润损失的,应当证明和提供相应的事实和计算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玉河建材厂与中国农业银行墨玉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审判长付金联,审判员金剑锋,代理审判员苑多然),载《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借款担保卷(上)》(2011:337)。


7.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在催款挂号信回执盖章效力

  ——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重新确认,需债务人在有明确催收内容的催款通知单而非挂号信回执单上签字。
  标签:诉讼时效⊙催收凭证⊙催款通知单⊙回执
  案情简介:2009年,对于逾期3年多的货款债权2万余元,实业公司以挂号信方式向债务人工贸公司发出应收账款催收函,工贸公司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并盖章,同时回复如要收回此款,实业公司应先承担因其拒绝供货而导致的工贸公司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5万余元。
  法院认为:工贸公司签收是在挂号信的回执单而非通知单上签字,是挂号信接收中的一个程序性行为,此仅表示收到实业公司的欠款催收函,并无其他任何法律意义。同时,实业公司所发催款函是其债权请求权的表现形式,并非要约。即便认可该函系要约,工贸公司在回执上的内容亦不构成承诺,双方事实上并未就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对原债务并未重新确认,故判决驳回实业公司诉讼请求。
  实务要点: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新确认,需要催款通知单载有明确催收到期欠款的内容,比如数目、还款期限等,同时需要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而非挂号信的回执单上签字,且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主观愿望或客观行为。
  案例索引:四川绵阳涪城区法院(2010)涪民初字第1172号“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绵阳市恒虹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纠纷案”,见《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签字或盖章的效力认定》(侯泽福、黄昌楠),载《人民司法·案例》(201114:26)。


8.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存疑时优先保护金融债权

  ——金融借款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明显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情况下,法院可引进利益衡量理论确定优先保护的利益。
  标签:诉讼时效⊙催收凭证⊙司法鉴定⊙印文形成时间
  案情简介:2004年,渔业公司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80万元。2008年,银行主张债权。针对银行提交的两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催款通知单,渔业公司提出其申请贷款时,银行业务员即要求其在两份空白催收通知上盖印章,贷款到期后,银行业务员即在两份催收单上填写时间而成。渔业公司申请司法鉴定显示结论是:左下角“债务人声明”部位印章形成在先,笔迹形成在后。
  法院认为:从司法鉴定结论看,只能证明“债务人声明”部位先盖有银行公章,后填写字迹,不能证明渔业公司公章在其贷款时就已加盖。渔业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距离还款日期尚有近一年时间,在贷款到期后渔业公司是否会履行还款义务及邱某是否会履行抵押担保责任尚不明确情况下,渔业公司关于其应银行要求在空白催款通知上盖章签名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先盖章后填写文字的做法,渔业公司特别强调催收通知上的开发公司印章和邱某签名、印章系在贷款时所产生,但其所申请的司法鉴定结论并不能证明这一事实,故渔业公司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渔业公司以银行业务员在两份催收通知左下角填写文字的时间晚于其签名盖章的时间,不足以证明渔业公司在催收通知上盖章、签名行为发生在其向银行申请贷款之时,故渔业公司关于其预先抛弃时效利益的行为无效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判决渔业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同时银行对抵押船舶享有抵押权。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5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广西有名的诉讼律师,南宁诉讼律师,广西知名诉讼律师,南宁民商事律师
更多与 广西有名的诉讼律师,南宁诉讼律师,广西知名诉讼律师,南宁民商事律师 相关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抵押权因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行使抵消权问题的探析·尚处于抚养阶段的子女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时效适
·未成年人受性侵特别诉讼时效条款之商榷·12月19日熊潇敏律师在宾阳县法院开庭
·南宁律师: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南宁律师:要求补交专项维修资金不适用诉讼时

 
上一篇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最高院法官:民间借贷案件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处理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