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民商专题>>>正文

[南宁律师推荐]最高院杜万华解读最新民诉法解释授课笔记

 

发表时间:2015/4/4 10:40:22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所以……

?如果原告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准许撤回起诉,一并撤销原审判决。原告起诉后又起诉的,视为重复起诉,不予受理。

十一、审监程序

(一)职能:依法纠错,维护权威

?不能用一种裁量权取代另一种裁量权。

(二)哪些不适用审监程序:除了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外的其他程序性的裁定,特别程序审理案件(383条)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判决生效半年内,过了后只能找检察院提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诉法3+1模式(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

(四)严格民诉法200条和解释规定审查,把握界限。

(五)再审审理应围绕再审请求:

?再审申请VS再审请求(程序和实体,进入再审程序后就不再审查申请条件,只进行实体处理)

?再审请求VS原审请求

(六)正确对待检察监督(共9个条文):

1、原则:法定程序未走完前不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应当受理

3、什么是“明显错误”还没有细化

4、受理条件:(416-417条)

5:审查:

?检察建议的审查:按照民诉法200

?抗诉的审查:只要符合417条形式要件,30天内启动再审

十二、执行程序(时间不够没展开)

**最后答疑

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缴纳诉讼费?

答:其性质属于一个新诉,肯定需要收诉讼费,但收费标准还未制定。应该区别撤销之诉是只要求撤销裁判文书,还是有确认权属等诉讼请求。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5页  1  2  3  4  5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课堂笔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更多与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课堂笔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相关新闻:

·最高法:股权转让之诉中,受让方能否以转让方抽·我所执行主任熊潇敏给新员工讲授业务风险防范
·熊潇敏律师团队卢瑜律师获大成南宁第二届模拟·6月26日熊潇敏律师在象州法院开庭
·熊潇敏律师受邀到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讲授刑·熊潇敏律师为2018年全区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
·广西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1月30日熊潇敏律师团队的熊律师与曾繁科律师在

 
上一篇南宁律师推荐:“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分析
下一篇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