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这个时候的心态怎么样?有没有一些不平衡?
田文昌:我确实有一些不平衡,我在一次会上讲过,我是当成玩笑讲的,我说的意思是律师界的地位过低,但我自己既然选择了律师,我就得正视这个现实,所以经过思考之后,我可以找到平衡,我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位,就要正视它,我不后悔,但是这种现象是不能忽视的。当时我走出来时,有很多媒体采访我,说为什么这样做?还惹了一个麻烦,我在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讲过,律师地位太低,有比教授低很多的感觉,我这样说是为律师鸣不平,可是有的律师声讨我,说我借此机会抬高自己贬低律师,说我是教授我比律师高。我实在是哭笑不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不走出来了,我为什么还要走入律师行业?但是确实到今天为止律师地位就是这样低,可是我要说一句,律师的地位作用如何,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标志,律师地位不改善,法治化程度就不能前进,没有适当的地位,也就难有成熟、完美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