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队伍是我国司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了让公众走近中国律师、了解中国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与法制网联合推出了“影响力?中国律师系列访谈”节目,选取法治热点话题,与知名律师面对面。
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是参与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前期讨论的3名律师代表之一。
近期,田文昌律师做客法制网访谈直播间,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相关热点问题、个人执业感悟和对刑事辩护的看法等话题接受了我们的专访。
辞去教授当律师 我犹豫过但不后悔
记者:谈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相关问题,我们聊聊您个人的一些执业体会。在您近30年的执业生涯中获得很多荣誉,您被业界被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以办理各类的刑事疑难案件着称,您也被誉为“学者型的律师”,教学、科研、办案成果都非常丰硕,而且还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称号。有些人称您为田律师,有些人称您为田老师,也有人称您为田主任,这三种您最喜欢哪一种称呼?
田文昌:其实我最不喜欢的是“主任”,我对职务性的称呼不习惯,在学校我是教授,做律师我是律师。习惯叫我老师的比较多,因为我做教授时间长,学生也多,叫老师习惯一些,叫律师我也习惯。有些律师说我们做了很多年,做成名了,做成功了,就不办案子了,你还办案子?搞搞管理吧!我听了以后很别扭,我觉得我是教授,我就得教书,就得写书;我是律师,我就得办案,我不办案了就不是律师了。当然这只代表我个人的想法。
记者:得知您今天来法制网作客,有不少网友留言。有位网友说,其实我们大家也知道在中国律师的地位并不是很高的,就在古代社会都把律师叫讼棍,你可以想一下,一个人都成了棍了还有什么希望?我们知道您在1995年的时候是辞掉了政法大学教授的工作,当了一名专职律师,您当时是怎么想的,是否犹豫过?
田文昌:我现在大言不惭地说我在政法大学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我离开政法大学的时候和我的学生是洒泪而别,我不是不热爱讲台和科研,但是时间和精力有冲突,犹豫了几年,才下决心。其中有一个原因是,我越来越感到律师作用于社会的直接性更为明显一些。我们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到今天依然比较严重。当时我注意到在国外绝大多数是律师兼教授;而中国是教授兼律师,可以说我是第一个从教授走向律师的人,我从教授兼律师转向律师兼教授。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就是我跟实务接近了,我对社会的作用直接了,体会深了,我到现在一点也没有后悔,我走出来,而且在这个基础上,我对法学理论的认识更深刻了。
记者:可以更好地把您在实务中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结合起来?
田文昌:对,原来我是靠案例研究问题,来讲课,是靠书上的案例,现在我是靠个人亲自经历的案例来研究问题和讲课。所以,完全不一样。我记得2007年60岁生日的时候,我出了4本书,如果现在再给我一些时间,我还可以连续出几本书,这些内容都在我的脑子里装着的,这都是来自于我实践当中的体会,而且可以通过个案推动立法,我提了很多立法修法的建议都是来自于实践。这一点很重要。我当时犹豫了几年,还是走出来了,为什么犹豫呢?就是你刚才说的确实是律师的地位太低了,不受尊重。我做教授兼律师的时候,我的第一身份是教授,还比较受尊重,但是我转为律师的时候,我虽然还是教授,但是我第一身份是律师,感觉就不一样了。在很多学术会议上,按界别排名,律师从来都是在最后的。第二个次后的就是学者,至少学者排在我的前面,而学者里面有很多本身也是我的学生,那么我现在实际还是教授,只是因为我的第一身份变成律师了,所以我就只能排在曾经是我学生的第一身份是教授的教授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