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矿业律师参考]河南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发表时间:2012/6/11 8:33:1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河南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南宁律师,南宁矿业律师,广西矿业律师推荐)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1)洛民终字第384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洛阳圣山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廛河区东新安街50号院。

  法定代表人冯欣,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马启龙,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男,1969年4月4日出生。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一X,女,1964年8月29日出生。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XX,女,1942年5月29日出生。

  王XX、王一X、李XX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银谦,嵩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特别授权。

  李XX的委托代理人刘铁军,男,1954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嵩县城关镇建设路56号院8号楼2单元302号,一般代理。

  上诉人洛阳圣山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XX、王一X、李XX探矿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王XX、王一X、李XX于2009年9月8日向嵩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履行协议,支付其转让协议余款190万元及违约金44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全部承担。一审法院于2010年4月28日作出(2009)嵩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判决宣判后,圣山矿业投资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0年12月31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圣山矿业投资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启龙,被上诉人王XX,被上诉人王XX、王一X、李XX的委托代理人刘银谦,被上诉人李XX的委托代理人刘铁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是:2008年11月7日,洛阳市耀民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圣山矿业投资公司签订一份《探矿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洛阳市耀民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河南省嵩县张沟铁矿详查证号T41120080402006059转让给圣山矿业投资公司,总价款220万元。并将张沟铁矿的有关一切合法原始手续提供给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分三次付清矿权转让的总价款。协议签订后付20万元,矿权原始手续报国土资源厅受理后付60万元,过户后付清剩余140万元,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由圣山矿业投资公司负担。一方违约向对方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所有手续按国土资源厅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原则上三个月内)全部结清矿价总额。协议签订后,王XX、王一X、李XX将河南省嵩县张沟矿区铁矿详查实施方案,矿山探矿勘查许可证(正本),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通知原件交给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圣山矿业投资公司支付王XX、王一X、李XX20万元转让款。2008年11月13日,王XX、王一X、李XX、圣山矿业投资公司经协商,达成了由王XX、王一X、李XX将洛阳市耀民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圣山矿业投资公司指定的自然人王峰、张庆良、李军刚的协议。当日,圣山矿业投资公司给王XX、王一X、李XX支付了10万元转让款。2008年11月14日,王峰给王XX、王一X、李XX写了承诺书,承诺营业执照变更后,到省国土资源厅变更探矿权登记事宜,受理材料无异议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王XX、王一X、李XX60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法人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付清140万元。后王XX、王一X、李XX向圣山矿业投资公司讨要转让款,圣山矿业投资公司未付,王XX、王一X、李XX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洛阳市耀民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圣山矿业投资公司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在协议签订后已支付转让款30万元,王XX、王一X、李XX已将探矿证等原始手续交付给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并将洛阳市耀民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了圣山矿业投资公司指定的自然人王峰、张庆良、李军刚。该公司的股权变更后,王XX、王一X、李XX在该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新的股权人。圣山矿业投资公司应给付剩余的转让款,拖欠未付,构成违约,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该院判决:一、圣山矿业投资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王XX、王一X、李XX转让款190万元;二、圣山矿业投资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王XX、王一X、李XX违约金44万元。本案诉讼费25520元,由圣山矿业投资公司负担,该款王XX、王一X、李XX预交不退,待执行时由圣山矿业投资公司一并给付。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广西有名的矿业律师,南宁矿业律师咨询,南宁知名矿业律师
更多与 广西有名的矿业律师,南宁矿业律师咨询,南宁知名矿业律师 相关新闻: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9月23日熊潇敏、凌通律师在玉林中级法院开庭
·张某矿权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已委托)·蒙某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8月9日上午熊潇敏律师团队成员赴兴业法院递交·北流市某矿场矿权延续专项法律服务(已委托)
·刘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南宁公司律师:股东与公司签订违反资本维持原

 
上一篇[矿业纠纷]越界采矿侵权纠纷案例 一二审支持损害赔偿
下一篇越界越层开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