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矿业律师]关于矿业权与股权自由转让原则的冲突及解决

 

发表时间:2010/5/31 23:20:36 来源: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第二,政策学模式。法律和政策犹如“汨罗双星”,那种漠视国家政策的“唯法律论”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贻害无穷,事实上也不可能真正达到准确适用法律的高度。矿业权虽为私权,但由于矿产资源在国家战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我国近年来一直加强矿业市场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和系统管理,如整顿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打击非法倒卖矿山、矿业权。所以,矿山企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除了国家法律,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我国的产业政策,尤其是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强制性产业政策更是一种重要的判别依据。

  第三,价值分析模式。股东权是典型的私有财产权,矿业权是带有明显“公权”色彩的准物权,在股东权和矿业权的冲突中,限制矿山企业股东自由处分股权面临侵犯私人财产权的诘难,涉及财产自由与社会正义的价值选择、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价值判断。矿产品勘探开采是高危险、高污染作业,矿山企业必须承担更多的安全、环保、资源保护等社会责任,矿山企业股东也必须比其他普通行业股东付出更多的注意义务、接受更多的社会及国家监督。如前所述,股权转让中的“自由”是股东私权和社会公权较量的结果,矿业领域的股权转让有必要根据矿业特点抉择出新的自由平衡点。

  4\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现行司法实践中将股权转让界定为矿业权转让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需求,但欲更好地规范国家矿业市场,并避免主管部门借此干预矿山企业及股东的财产权,还需要进一一步完善:

  第一,将现行司法经验上升为立法,明确矿业权转让的类型及要求。

  根据是否需要变更矿业权主体及矿业权证件,将矿业权转让进一步细化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形式。外部转让是矿产资源法》规定的在采用企业合并、分立、合资等方式改变原企业自身的主体地位,必须变更权利主体的情形;内部转让是矿山企业股东对内部股权份额进行相互收购或转让,及非股东以股权收购的方式而获得了矿山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的情形,此时矿山企业合法的采矿权主体地位并未改变,但持股比例的调整实际上是间接地对矿业权中的收益权进行调整。内部转让应构成矿业权流转类型之一。

  第二,完善矿业权转让制度。矿业权物权化立法是符合矿业权法律特征的必然趋势,矿业权流转制度的完善要充分体现矿业权的公权色彩和私权本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确定“自由”的基点。

  首先,在分解或注销矿山企业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推行行政许可前置程序。矿业权转让的行政许可前置程序是指矿山企业在因法定事由必须变更矿业权主体时,应按照要求将矿业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资喷证明、投资证明等文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只有经过主管部门同意才能进行实质的股权变动。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仅明确规定国有矿山企业的矿业权转让需事先获得行政许可,而对于占据矿业市场绝对份额的民营矿企尚无约束。但实际上,民营矿山、中小矿山是我国矿业市场的主要份额,这些矿山企业的股权转让也亟需推行行政前置程序。

  其次,对于不需变更矿业权主体的内部转让,现行法律仅要求改变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但实践中这些企业往往因涉嫌非法转让矿业权而无法通过矿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在明确内部转让的法律属性后,矿业主管部门可联合工商部门建立矿业权内部转让的备案制度。具体做法是:矿山企业股东自行处分其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企业章程及相关文件首先在矿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矿业主管部门主要根据矿业法规进行形式审查。如煤矿企业新负责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等。在矿业部门登记后,再完成股权结构变更的工商登记。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资源市场整合中矿权转让不同操作方式下的涉税分析
下一篇能否以转让股权的形式转让采矿权?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