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带动了整个资源行业的发展。目前从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到目前对于煤炭等资源的开发与整合都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并购重组成为资源市场的主题。在资源整合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对于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统称“矿权”)的交易。由于矿权转让涉及的金额较大,而且目前矿权交易仍处于卖方市场的状态,在多数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约定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负由受让方承担。因此如何选择转让方式不仅对转让方的税负影响较大,同时也对受让方总体税负产生较大影响。基于以上的原因,本文结合相关案例仅就转让矿权不同的操作方式下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进行简要分析,并就相关操作可能涉及的其他事项进行提示。
一、现状描述
(一)操作方式
企业在矿权转让的具体操作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有股权转让、矿权转让(即资产收购方式)、企业产权转让三种方式。根据以上所述,结合案例就上述三种具体的操作方式进行分析。
(二)具体事项分析
假设经买卖双方协商后,A集团拟按照评估价值60,000万元收购B公司全部资产。B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1、B公司总资产为15,000万元,负债总计0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合计15,000万元。
2、B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1)存货-原材料600万元;
(2)固定资产净值13,4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500万元、井巷工程3,500万元、机器设备5,000万元、运输工具400万元(假设机器、运输设备均为B公司使用过);
(3)无形资产1,000万元,为支付的矿权价款。
假设:B公司的公允价值60,000万元,而且资产的增值部分均为无形资产(即矿权)增值,存货、固定资产均按其账面价值进行转让。
二、税收分析
(一)资产收购方式
A集团按照公允价值受让B公司全部资产,并且由A集团代为承担B公司需要缴纳的流转税。
1、增值税
存货:价值600万元,在销售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因B公司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则表明没有增值税进项税的留抵,在销售时按照17%的税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102万元。
固定资产中设备与运输工具:两者净值共计5,400万元,按照4%税率减半计算,应缴纳增值税约103万元(5,400 /1.04*4%/2)。
则A集团代B公司共承担增值税费约205万元。
2、营业税费
在B公司转让资产中所包含的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不动产、无形资产销售,应缴纳营业税。
房屋建筑物:净值共计8,000万元,按此价格出售,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约440万元(8,000*5.5%)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60,000万元减去上述销售价格14,000万元后,为矿权的公允价值46,00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约2,530万元(46,000*5.5%)。
A集团代B公司共承担营业税费及附加约2,970万元。
3、企业所得税
A集团取得资产可以按照交易价格60,000万元,作为受让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税法的规定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进行税前扣除。
在上述资产转让过程中,对于A集团承担B公司流转税共计约3,175万元,A集团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税收建议—A集团将所承担税款并入合同总价款
按照以上方式进行操作时,可以将原计划中不含流转税的转让价款转换为含税的转让价款。即合同价格为63,359万元。B公司在扣除增值税205万元,营业税约3154万元((63,359-600-5,400)*5.5%)后所得的款项为约60,000万元。
对于A集团而言,A集团将购置资产过程中B公司应负担的税款计入合同总价款,可以按照合同总价款,进行摊销。这样,虽然A集团多负担了184万元(3,359-2,970-205)的税款,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即所负担税款可以最终抵减企业所得税839.75万元((3154+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