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交通律师>>>正文

[南宁律师]酒后驾车出事故致人死亡,同饮者应否承担责任?

 

发表时间:2012/7/14 10:52:13 来源:玉环法院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一、被告连英富、柳见帮、吕青柏共同连带赔偿原告严小平、蒋阿玉、冯修建、蒋斌、蒋星因蒋正贵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原告蒋阿星、冯修建、蒋斌、蒋星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人民币244720元的10%计24472元,其中由被告连英富赔偿12236元,被告柳见帮、吕青柏各赔偿6118元,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

  二、驳回原告严小平、蒋阿玉、冯修建、蒋斌、蒋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7元,由原告严小平、蒋阿玉、冯修建、蒋斌、蒋星负担897元,被告连英富负担120元、被告柳见帮负担60元、被告吕青柏负担60元(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900101040003235)。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同桌,事故责任,广西南宁最好的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与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同桌,事故责任,广西南宁最好的交通事故律师 相关新闻:

·黄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委托)·[南宁律师] 男子饮酒过度身亡 同桌3名酒友被判
·公司管理人员未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导致160万损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已委托)·南宁律师推荐:交通肇事案中涉及乞讨人员死亡
·南宁律师提示:这些车祸瞬间本可以避免·交通事故早产儿经治疗死亡 母亲索赔的损失能否

 
上一篇[观点碰撞]交强险索赔二年的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下一篇南宁律师关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