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的调查数据,美国律师总收入中,有约50%由20%最富有律师占据。在美国为50%的这一数据,根据麦宜生的调查,在中国高达65%,而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2007年时调查的结果,甚至高达71%。
同样,在美国,20%的最穷律师收入总和能占到美国律师总收入的6%到8%。而在中国,只能占到3%。
贫富差距如此悬殊的另一面,是中国律师的淘汰率居高不下。麦宜生告诉本刊记者,十年时间里,北京律师淘汰了至少三分之一,淘汰率是美国的两倍。而这部分被淘汰的律师里,绝大部分是青年律师。不过,另一个趋势却同样显得奇异---尽管处境并不理想,加入律师行列的人却越来越多。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年的统计数据,中国执业律师总数已达14万,律师事务所共计1.4万余家。
麦宜生认为,律师行业如此热闹,除了经济持续发展,还有中国律师的自身社会价值认同感很高。支持他做此判断的是2009年一项调查数据:中国律师自身社会价值认同感是45%,而在美国,这个数据是30%。
“这与两国律师从事的主要业务不同有关。”麦宜生说,“美国律师更多从事企业、公司业务,这些业务较少涉及不公正、不平等对待。而中国律师更多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土地纠纷、拆迁等业务,官司打赢,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救人一命。”
记者了解到,刑事被告人对刑辩律师普遍怀有很高期待,一些刑事被告人在听闻法院判决自己无罪之后,甚至会当庭跪谢刑辩律师。“这些维权律师应当受到社会的更多尊重。”麦宜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