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x0.05%x贷款年限。
以上税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按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章 物业管理费的清算和公共维修基金的交割
一、律师应提示当事人,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应当由出卖人结清房屋交付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并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
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完成30日内,应当向小区办备案,并办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律师办理二手房业务时,应当遵循本指引。
二、本规程在有关法律变化时,应当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