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南宁律师]律师办理二手房买卖操作规程

 

发表时间:2011/8/3 8:13:19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专业律师网www.fawu365.com  房产专业律师咨询热线13878124891 专业代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广西专业律师网律师团以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依托,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

        目 录

  第一章 目的和依据

  一、定义

  二、目的

  三、二手房买卖的法律依据

  四、适用范围

  第二章买卖主体

  一、买方主体审查和规划

  二、卖方主体资格审查

  三、公司作为交易主体的特别审查

  四、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特别审查

  第三章 二手房交易的调查与审核

  一、权属审查

  二、共有权审查

  三、权利限制审查

  四、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五、优先购买权审查

  六、交易的禁止

  第四章 房屋的质量

  第五章 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合同文本

  二、合同内容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

  一、住宅二手房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二、非住宅二手房土地使用权

  三、其它形式的土地使用权

  四、农村用地的房屋交易禁止和限制

  第七章 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一 相关术语

  二 房地产经纪执业程序

  三 房地产经纪中的禁止行为

  四 房地产中介的收费

  五 中介服务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的签章

  六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合同

  七 、房地产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八、中介合同不应含有以下条款

  九、受托代理无权向购买人收取佣金

  十、现金收购或者变相收购陷阱

  十一、中介机构无权禁止和限制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的见面和谈判。

  第八章 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

  一 审核贷款、抵押协议

  二 审核担保、保险协议

  三 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四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五 非住宅房屋贷款

  六 二手房转让,存在贷款情况的处理

  第九章 房款的提存

  一 保证房款安全的方法

  二 委托房款提存见证的操作

  第十章 二手房过户登记

  一 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二 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三 律师代办登记

  第十一章 物业费的清算与公共维修基金的交割

  一、 物业管理费的清算

  二、 公共维修基金的交割

  第十二章 附则

  一、效力

  二、修改

  第一章 目的和依据

  一、定义

  二手房是针对新建商品房以及房改时出售公房而产生的特有概念。二手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存量房屋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目的

  为律师提供二手房买卖服务提供标准化的服务程序,确保律师的服务质量,维护客户的利益。

  三、二手房买卖的法律依据

  二手房的买卖,也就是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二手房的买卖应当依法进行,应当维护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很多,但是一般来讲,会涉及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或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指引的有关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初次出售的服务,不适用该指引。

  第二章 买卖主体

  一、买方主体审查和规划

  二手房购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基于各种财产目的和利益,购买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也可以以他人的名义购买。还可以设定房屋信托持有和管理房屋。

  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购买目的,提供优选方案供委托人参考,但是不能代替委托人决策。

  二、卖方主体资格审查

本新闻共8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5  6  7  8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什么问题?二手房买卖中律师审查主要问题
更多与 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什么问题?二手房买卖中律师审查主要问题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过户不及时,追悔亦莫及·隐瞒房屋共有人信息卖房 无法过户卖方担责
·二手房交易中守约方能否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房屋·法院处理二手房差价纠纷原则:维护守约方利益
·买卖二手房应提尽快过户避免被查封过不了户的·南宁律师:二手房所有权人一房二卖应当如何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广西律师:未满五年的普通二手房买卖避税风险

 
上一篇买卖未成年子女的二手房合同应有未成年子女签字
下一篇[南宁律师]二手房交易中常见避税方法及律师风险提示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