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娜回忆:“我提审的时候,阿措给我印象很深,因为他很年轻,才19岁,而且客观地说,在他们这几个彝族犯罪嫌疑人中他是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孩子,很水灵很阳光,始终是面带着微笑。”
办案检察官都很好奇,阿措怎么能卷到杀人的案件中来,继续深入问下去会发现,他本身没觉得杀人是一个多么恐怖多么严重的事情,他就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事,是好事。还能冒充被害人的亲属到山东去一趟,就相当于出去玩了一趟,他很高兴,别人找他的时候,就欣然同意了。对智障残疾人死亡的蔑视让办案人员十分意外。他们考虑是否存在一个幕后指使的作用更大的犯案人,结果却出人意料。
吴娜表示,到了最后,吉斯判了死刑,他依然不认为他动手杀了人,他的法律责任就更重了。他始终认为大家一块合伙做这个事情,最终平均分钱,大家作用和地位都是一样的。没有认为杀一个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是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应该承担最重的责任,他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案犯称杀人只是他的分工
吉斯生于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
布拖县位于大凉山腹地,距州府西昌114公里,平均海拔1500米以上,是一个高寒山区半农半牧县。素有“九分高山一分沟,立体气候灾害多”的说法,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闭塞。布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6年一季度布拖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1元,平均每天不到8块钱。
吉斯刚满30岁时,已经是4个孩子的父亲。与很多当地人一样,他们文化水平低,外出打工竞争力差,在当地干农活儿是唯一养家糊口的途径。
2012年5月的一天,同村的子以和子如找到吉斯,要和他商量一个“大买卖”。根据子以被捕后的供述:“子如的哥哥也如得到了一个消息,在西昌市有一个姓且沙的人卖一个脑壳有点问题的人,要两万五千块钱。”
于是子如兄弟俩和子以商量,要买下这个人,带到蓬莱金矿打工,然后把这个人弄死伪造成生产事故骗取赔偿金。住在西昌市的阿措同意出资五千元,又借给他们一万元。在当地,他们对这种罪恶的挣钱手法已有耳闻。子以对吉斯说:你没有钱可以不出钱,到矿上后动手弄死这个人,分钱时就算你一份。
当年5月下旬,吉斯和子以、子如到了西昌。也如预付15000元把智障残疾人买来了,同时给了他们一个户口本,说这个智障残疾人以后就叫乃古,28岁,是他弟弟。
第二天,在蓬莱打工多年的子以带着子如、吉斯和被害人,一行四人坐上了开往烟台的火车,也是开往吉斯和被害人生命终点的列车。一路上,他们给被害人买饭买水,同吃同住。三人还曾当着被害人的面讨论过有关如何行凶的话题。
2012年6月1日,吉斯趁被害人不注意,用手把他推到了井下,也就是开篇的一幕。
接下来,也如和阿措假扮被害人的哥哥和表弟来烟台处理后事,同来的还有担任翻译和调解人的阿牛。事情看起来非常顺利,就当他们觉得即将如愿的时候,突然被带到了公安机关。
张涛是在该金矿工作的工人,他说:“我们拉着他们6个人去殡仪馆,还没打开尸体冷冻柜,他们就直哭,但是没掉眼泪,是假哭。我觉得事情不对,加上之前听说过四川那边有在矿井下干活把人砸死骗钱的事,所以就报警了”。
所有的谎言就此大白于天下。涉案六人均被刑事拘留。
不懂法让案犯对死亡无畏
吉斯在得知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上诉。他的精神支柱就是:别人没死,我也不应该死。这种信念是他生的希望所在。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他其实也很关心自己的命运和前途。他对上诉二审有希望改判抱有很大的希望,所以他很关心办案人究竟问了他些什么。所以当翻译(把问题)翻译给他的时候,他就眼睛瞪得大大的很专注地盯着翻译的嘴,他也很迫切地想把他的想法表达出来。从表象看,在吉斯等人的眼中,智障残疾人从他们决定买他来的那一天,就是被弄死换钱的,他们对他没有尊重,更没有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