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宝璐 常洪波)7月31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多年前震惊烟台的谋杀案。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这些关键词勾勒出的恶性凶案,会让人很快想起一部10多年前的电影《盲井》,而电影讲述的离奇故事与本文披露的这起极端恶性案件如出一辙。2012年,6名四川省凉山州人将一名智障男子骗至蓬莱某金矿,将其杀死在井下以骗取60万元赔偿金。此案2013年8月在烟台一审,后吉斯及3名被告上诉至省高院。201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死刑核准裁定书,该案维持原判,主犯吉斯被执行死刑。
一起“矿难”曝光烟台“盲井”案
2012年6月5日,烟台蓬莱某金矿发生一起“矿难”。但负责人与自称死者家属的几个人见面时发现了诸多疑点。报案后,一起谋杀被害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的故意杀人、诈骗案浮出水面。
吴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一名优秀的女检察官,办理过多起死刑二审案件。在办理该案后,曾与她直面、已被执行死刑的吉斯短暂的人生历程,引发她诸多思考。在她和同事们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山东,已绝少有此类案件的发生。
吉斯,1982年生,在案件中分担杀死被害人的角色。根据他的供述,他们一行六人确定了杀人骗钱的缜密方案,而他和被害人正好被分到同一个班。从来到矿上的那一刻起,这个性格内向的同乡即将成为他们获取金钱的祭品。
“动手的时候是凌晨四点钟左右,天有点蒙蒙亮。”提审时,时年32岁的吉斯清晰地回忆着,“快亮天的时候总是很冷。”吉斯和被害人的工作是把炸下的废矿石用车倒进废井里。在距离地面760米的地方,吉斯和智障残疾人把装废弃石料的罐推到井口。那时,他犹豫了片刻,随即还是动手了。
吴娜回忆,他供述道:“在共同用力倒石料的时候,我趁那个智障残疾人不注意,用手把他推到井下。”这个和他年龄相仿的人立刻像一块大矿石一样栽入几十米深的坑底,“咚”的一声闷响。吉斯低下头,借着矿灯昏暗的光,他隐约看见黑色的血像蛇一样从头上爬出来,弯弯曲曲。“死了”,吉斯不自主地往后退了两步,如释重负。
在金矿出现死亡事故,一般需要赔偿60万元。在吉斯的心里,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也是此行的唯一目的。
6名老乡为钱谋杀一名智障残疾人
2013年5月8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8日公开宣判:吉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也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子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阿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阿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吉斯、也如、子以和子如于同月12日提起上诉。
作为该案的二审承办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吴娜接触到了吉斯。这个瘦削男人激烈的态度让她印象深刻,“吉斯听说他要死,反应十分强烈”,吴娜说,而让他无法接受的,竟是这样一个理由:他被判死刑,而其他同案犯都判了十五年也好、无期徒刑也好这一点,他非常想不明白。他觉得六人都是平等的,只是为了赚钱的过程中,分工不同,为什么只把他判了死刑,剩下五个人都活着。他觉得要活着都得活着,要判死刑,这些人都得判死刑,六人是平均分钱的,判我一个人死刑,这是不公平的。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吉斯并没有对杀死一个智障残疾人有太多的愧疚和自责。在对其他人的审讯中,吴娜感受到的同样是对智障残疾人的死亡十分淡漠的态度。
同案犯阿措,生于1993年,案发时只有19岁。阿措家境富裕,还曾读过书。在这起案件中,他出了大部分钱,还曾借给他人一万块钱,是什么让这样一个条件比较优越的年轻人卷入了这场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