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作人员还告诉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民航发展基金是由各个航空公司收取,并且由航空公司上交民航局清算中心,清算中心交财政部进入到中央国库。”
民航总局:规定非我局制定
除向顺义法院提起诉讼,林峰还就该笔费用的收取依据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信息公开。
8月6日,林峰收到中国民用航空局的书面回复。
这份落款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的书面回复称:《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不是由我局制定的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你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林峰表示:“尽管这个暂行办法不是民航局印发的,但跟民航局和机场是密不可分的。”
林峰告诉记者,他将继续向国家财政部发出申请公开民航发展基金收费依据的信函。
记者发现 官网显示 14年间机场费收益101亿
法晚(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登录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在其公布的业绩报表中发现,民航发展基金仍被称为“机场费”。
在首都机场2014年的业绩报表中,营业收入为76.55亿元人民币,其中“民航发展基金”的单项收入为10.91亿元,占总营收14.25%。报表显示,其税后净利润为13.91亿元,其中“机场费”收入占其利润收入的将近80%。
该公司业绩报表还显示:“根据过往经验,从民航局收到款项以及管理层的最佳估计,本公司按照民航局收取的出港旅客的机场费总额以48%的比例确认本年度的机场费收入,该确认方式与以前年度一致。”
记者在官网公布的2001年至2014年14年的年度业绩公告数据中发现,其历年的“机场费”都列入“航空性业务营收计算到机场的总营收”项目当中。
2011年的业绩显示,当年机场建设费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此后每年的“机场费”都突破10亿元。
记者统计发现,从2001年公布机场建设费收入数据以来,首都机场14年的机场建设费的收入累计达101.63亿元。
专家观点 机场作为上市公司 机场费支出应公开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向法晚记者表示,“机场公司盈利和收费收入是两条线两本账,一个是股民相不相信、买不买你的股票,另一个是老百姓是不是掏了冤枉钱,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钱,不能混到一起。”
蔡霞指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是财务公开透明,首都机场本身的财报里应该把这48%的收支去向透明化。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家交了钱,是要享受到机场发展和建设的成果,现在这个钱用在什么地方,做了哪些事,应当公开。就像对政府而言,我们交税买的是政府公共服务,是一个道理。”蔡霞说。
除强调机场公司自身财务应当公开透明的责任,蔡霞还告诉记者,目前来说,更重要的是缺乏明晰的法定程序来听证、质疑。“是否继续收费,收费的依据,收费年限等问题都应当经过人大审核,同时需要有健全的程序法来保障。”蔡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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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局和财政部的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从1992年起开征机场建设费。
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其中提到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标准:乘坐国内航班的中外旅客每人50元人民币;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中外旅客每人90元人民币。
2004年9月1日,中国民航实行新的机场建设费征收办法,即从中国境内乘飞机出行的旅客,由过去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