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两男子诈骗50万因分赃不均法庭上反目

 

发表时间:2015/7/6 19:49:42 来源: 京华时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劳某的弟弟和人打架被拘,嵇某和刘某谎称能捞人,收取劳某100万元捞人费。因弟弟正常取保获释,劳某向两人索要捞人费。两人仅归还50万,劳某报警。因为分赃不均,两人在法庭上反目,且不承认诈骗。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嵇某有期徒刑3年半、8年,并各罚款4万、10万元。

    ◎指控

    谎称能捞人联手诈骗

    海淀检察院指控刘某、嵇某犯诈骗罪。

    指控称,2013年8月,劳某弟弟因寻衅滋事被刑拘,劳某通过朋友董某找到嵇某,委托其为弟弟办理取保候审。嵇某找到刘某,两人商议后,向劳某谎称事儿能办成,但需要捞人费用。

    嵇某收了劳某100万元后,其向刘某谎称只收了30万元,且只给了刘某25万元。事后,劳某弟弟正常取保获释后,董某帮劳某索要回50万捞人费后,剩余的50万两人均不归还,劳某遂报案。

    2013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在朝阳区泛海国际小区将嵇某抓获,嵇某带领警察前往昆仑饭店,将刘某抓获。

    案发后,刘某家属将全部赃款50万元退还劳某。

    ◎庭审

    两被告人反目指责

    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上,刘某、嵇某竭力为自己辩解并非诈骗,并互相指责对方。

    刘某及其辩护人认为,其已将钱退赔且获劳某谅解,刘某认罪态度较好,望法庭能判处缓刑。

    嵇某则辩称自己没有诈骗的故意,也没有虚构和编造事实,是因为刘某承诺可以办成,其才答应劳某的请求。

    相关诉讼材料显示,刘某供述称,嵇某私下和自己说的是拿了劳某的30万元,嵇某一共给了自己25万元。然而,有一次自己和董某一起吃饭,从董某口中才知嵇某拿了劳某100万元。

    后来,劳某弟弟获释,劳某认为是正常取保,就让两人还钱。刘某称,自己已经将25万元以及嵇某托自己去香港买手表的5万元,一共是30万元汇到了嵇某账户上。

    嵇某称刘某汇给自己的30万元并不是其退还的捞人费用,而是请刘某找关系在河南买一块地,地没买成,刘某才将钱退回自己。

    对此,嵇某则供述称,该事本来是董某先找的自己,称劳某想捞弟弟出来,董某是分两次给其汇款100万元,但是后来其又分几次要回去了50万元。

    ◎判决

    两人均获从轻判处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刘某诈骗数额巨大,而嵇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刘某为累犯,但鉴于其家人赔偿了全部所骗款项,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嵇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故可减轻处罚。

    最终,海淀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款4万元,判处嵇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罚款10万元。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女子为和老公怄气自导自演抢劫案
下一篇[南宁律师] 女生遭同学脱衣殴打拍照 校方被判担责20%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