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子为和老公怄气自导自演抢劫案

 

发表时间:2015/7/6 19:44:36 来源: 钱江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 两口子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冷静下来,互相让一步,或许就没事了。再不然,选个合理的方式宣泄一下,比如找朋友K歌。偏偏,她和老公怄气过头了,想让老公吃点教训,方式居然是自导自演一出抢劫案。

    这里说的她,小盛,33岁,安徽人,在萧山临浦打工。

    6月28日下午,小盛赶到临浦派出所接警大厅称,前一天深夜从临浦某足浴店下班回出租房时遭到一名男子拦路抢劫。

    当时,身上的背包被抢,内有现金1500元、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

    不过,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这起“抢劫案”疑点重重:小盛住的出租房距派出所只有短短几百米,当时为何不来报案?

    另外,小盛自述的被抢地点无监控,但民警调取周边的监控却并没有发现有可疑人员路过该路段。

    此案可能有隐情。

    第二天,办案民警又把小盛叫到了派出所,向她说明了法律法规。起初,她还坚持真遭到了抢劫,但最后低头承认自己报了假案。

    怎么回事?

    小盛老公在杭州主城区打工,两人有个13岁的女儿,在老家读书。

    小盛在临浦打工,丈夫偶而会来看她,但一直不满她在足浴店打工。老公认为,一个年轻女子在这样的场所打工名声不好听,多次叫她辞了工作回老家,但小盛一直不答应,为此双方争吵过多次。

    6月27日晚上,小盛从足浴店下班回出租房,发现老公在楼下等她。两人再次为要不要辞工发生争吵。

    吵过后,小盛自顾自上了楼,丈夫也气鼓鼓地离开了。

    生了会儿闷气,她想看看老公是不是真的走了?

    不想,她下楼时不慎滑倒,重重地撞在墙上,左手臂擦伤还流了不少血。老公已走,她只好自己到医院进行了简单包扎。小盛摸着伤臂,心里这个委屈啊!于是,开始盘算如何教训一下老公。

    次日中午,小盛照常去足浴店上班,老板看她手臂有伤,问怎么回事?她说自己晚上遭遇抢劫了。

    老板提醒她,被抢了就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天下午,小盛就到派出所报了案。事后,她说报假警只想让警察帮她出出气,把她丈夫抓走,然后自己再去解救他。但警方接到报案后很重视,又是勘现场、调监控,还到银行查询,自己感到很慌也十分后悔……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最终,小盛因报假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 杨勇 顾关生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自导自演抢劫案要负法制责任?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在线律师
更多与 自导自演抢劫案要负法制责任?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在线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提醒:男教师为儿上学假离婚 致净身出户反倒贴180万
下一篇两男子诈骗50万因分赃不均法庭上反目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