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判死刑上诉后发回重审羁押14年改判死缓律师称—— 明向最高法申请异地重审
在公开宣判大会上,河南邑涧村村民吴留锁放胆大喊一声“我是冤枉的”,他说当时觉得自己要被枪毙了。随后,这个被认定是故意杀死同村8岁男童的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裁定重审。1999年,在河南省伊川县看守所被超期羁押14年后,吴留锁被重新公诉,并最终被判处死缓。
在服刑16年后,代理律师王永杰发现,河南高院当初没受理吴留锁的上诉,直接核准洛阳中院的一审死缓判决,“明天我们将去最高法递交申诉申请,申请异地重审此案。”
记者发现,当初审理吴留锁案件的法官胡烨正是复核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的主审法官,其已经从普通审判员成为河南省高院法官。
如今,吴留锁已从最初被抓时30岁的青年,变成了61岁的老年人,经过一系列减刑,他将于9年后的2024年刑满释放。至此,他将被羁押40年。坚称自己没杀人的吴留锁,盼望案件重审还他清白。
最新进展律师明向最高法申请异地重审
今年已经61岁的吴留锁没有成家,父母先后去世,因其一直喊冤,他的外甥女婿位强找到律师帮助。位强在北京做建筑工程,他在看到因“死刑保证书”而被平反的李怀亮案后,慕名找到李怀亮的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
在深入研究卷宗后,王永杰决定和该律所王常清律师援助吴留锁。
在走访相关部门及人员后,两位律师发现该案唯一证据存疑。而且高院未审理吴留锁上诉案,直接核准了一审对其死缓的判决。两位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们明日一早将和吴留锁的弟弟一起前往最高法递交申请,要求异地重新审理此案。
来龙去脉8岁男童被杀脚印锁定嫌犯
1984年7月29日,伊川县城关镇邑涧村8岁的男童王社利到田间割草时失踪。次日,家人在离家不远的玉米地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伊川县公安局的现场勘察记录显示:距离王社利尸体头部约30厘米处,还有两个不太明显的赤脚痕迹。
该份勘察记录签名处写着,来自洛阳地区公安处的有:“李处长、元处长、泰科长、姚丙玉”等8人;来自伊川县公安局的有“莫延明、王世卿、许道文”等5人。
1984年9月21日,洛阳地区公安处、伊川县公安局联合出具《刑事技术鉴定书》,检验结果显示:位于王社利头部东北15cm处的乳突纹,经对比发现,该乳突纹是吴留锁右脚掌内第一蹠骨处乳突纹所留。
警方认为吴留锁有重大嫌疑,一是有脚印证据,二是他系累犯,在该村做民办教师时,曾因奸淫女生未遂被判3年。
1984年9月28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吴留锁刑拘。
一审获死刑豫高院裁定重审
洛阳中院审理后认为,1984年7月29日上午9时许,吴留锁去地里割草遇到王社利,将其骗至玉米地欲鸡奸遭拒,吴留锁怕传出去坏了其名声,遂掐死王社利,又用镰刀割断王社利颈部致其死亡。
1984年12月8日,洛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留锁死刑。吴留锁向河南高院提出上诉。
1985年4月13日,河南高院裁定原判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洛阳地区中院重审。
羁押14年被告人被判决死缓
该案重审,却在14年后,这期间,吴留锁一直被羁押在伊川县看守所。
1998年10月8日,洛阳检方重新起诉。
1998年11月12日,洛阳中院在伊川县法院开庭。当时已经44岁的吴留锁自称没杀人,没到过现场,也不会留下脚印,他说自己遭受电击、水杯打,此前的有罪供述均为刑讯逼供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