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多方寻找班主任秦小红无果。在乐乐家人帮助下,记者找到班主任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接听。
校方拒绝透露事故发生经过 称愿承担全责
在家人要求下,乐乐身亡1个多小时后,即24日下午5时左右,上桥小学校方领导和沙坪坝区教委工作人员现身医院,与家人见面协商。
现场,一位姓甘的校领导称,从事发当天起,学校所有校级干部、中干老师都在全力以赴处理此事。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出现这事,太不应该”。学校该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进行磋商,把事情解决好。
对于甘的话,乐乐一家并不满意。他们提出,事故经过到底怎样,孩子是怎么坠楼的,校方至始自终都没解释清楚,也没有明确承认错误,难辞其咎的班主任也没有出面道歉。
班主任为何迟迟没现身?甘称,因为事故发生后,班主任一直在接受警方调查。事后,记者通过警方证实,事发当日下午,班主任的确前往新桥派出所做了笔录。至于之后班主任的情况,警方称不便透露。
丧子之痛难以平复,乐乐父母情绪非常激动,不得不由厂方领导代替他们与校方继续协商。
当晚8时左右,协商结束。学校称愿承担全部责任,但仍没解释事故原因和经过。记者在协商现场找到甘姓校领导,对方称有善后事宜安排,拒绝透露任何情况。
当晚9时36分,记者再次联系上甘姓校领导,希望就“乐乐是在班主任安排下做清洁,站在窗台擦玻璃掉下”的原因和细节进行了解,甘未否认这一说法,但仍不愿透露其他细节,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通电话,对方不再接听。
截至3月25日中午,乐乐家人称,双方还在继续沟通,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家人仍不知情。之后,记者再次拨通甘姓校领导的电话,对方却以“打错了”为由,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上沙坪坝区教委主任肖长树,对方表示,区教委会积极处理该事,正在和家人协商善后事宜。事故到底如何定性,是不是校方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目前还没有结论,属于下一步的工作范畴。
悲剧背后学校家长社会都有责任 专家呼吁出台校园安全法
10岁童男教室窗台上擦玻璃坠楼身亡,到底谁之过?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认为,学校应负全责或主责。学校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进行擦黑板、擦桌子、扫地等劳动,以此锻炼学生的劳动能力。但在3楼擦玻璃已经超过了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很危险,这样的安排是不适当的,更别提玻璃时,班主任没有在现场进行监护。
王刚称,此次事故中,如果学校拿不出证据,证明曾组织安全教育课,或者发放宣传单、张贴安全教育标语等,提醒孩子在做清洁时注意安全,就需承担全部责任。反之,学校需承担主要责任。至于做清洁这个行为,无论是班主任安排还是班长安排,都视为学校安排。因此,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在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孙元明看来,这个悲剧的出现,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学校的主要职能是教育,其中就包括安全教育,在此方面,学校有义务加强教育力度。同时,学生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不仅是学校的事,也需要家长、社会共同参与。在这起事故中,学校、家长、社会都有责任。
除了加强安全教育,孙元明表示,要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根本举措在于完善国家法律,提高法制化水平。
他表示,针对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虽有相关制度、规定,但一直缺乏专门的法律,可以说是法律上的一个盲点。出台专门的法律后,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能够更加有效地督促全社会提高安全教育意识,让更多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