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今日关注:10岁男童教室窗台擦玻璃坠楼身亡(图)

 

发表时间:2015/3/27 23:56:07 来源:华龙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照片中的乐乐看上去阳光开朗,有些虎头虎脑。 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照片中的乐乐看上去阳光开朗,有些虎头虎脑。 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死亡证明死亡证明

华龙网3月27日6时讯(记者 杨涛) 对于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凤天大道的杨锐一家来说,2015年3月23日是个永生难忘的日子。10岁的儿子乐乐(化名)在教室做清洁站在窗台上擦窗户,从3楼坠下不幸身亡。10岁孩子为何会站到窗台上擦窗户?这种危险的劳动,是否在监护人看护下进行?悲剧的出现,到底是谁的过错?

    擦教室窗户10岁男童3楼坠下 不幸身亡

    乐乐就读于沙坪坝区上桥小学4年级1班,去年10月刚满10岁,是家中的独子。从照片上看,乐乐是个带着小虎牙,笑容灿烂的男孩。

    3月24日下午3点,乐乐的父母和表姐唐艺方在新桥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3月23日中午,乐乐的妈妈正在吃午饭,接到班主任秦小红打来的电话,“天空整个塌了”——乐乐从教室楼上摔下,送到医院抢救了。一家人迅速赶到医院,发现事情远远比自己想象的严重,躺在急救室的乐乐头部严重受伤,已经昏迷不醒。

    事后听乐乐的同学说,当日午饭后,班主任安排同学打扫位于3楼的教室清洁,安排完后自己就离开教室。乐乐站在窗台负责擦窗户,不知怎么地,突然摔了下去。随后,他被送进新桥医院抢救。

    得知孩子出事,家人从四面八方赶来。期间,乐乐的妈妈几度昏厥,不得不被抬到一边输液。当日下午5时许,病危的乐乐被送进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再也没出来。

    幺妈王莉说,抢救期间,校领导和老师曾来到医院看望。记者采访时,也有老师守候在一旁。但让乐乐一家失望和气愤的是,将孩子送往医院后,班主任就再也没现身,没和家长打个照面。

    24日下午3点过,院方宣布乐乐身亡。得知消息,家人精神几近崩溃。

    根据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死亡(推断)书,乐乐的死亡时间为3月24日下午3时50分,死亡原因为特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

    亲友欲进学校查看监控录像 数次遭保安阻拦

    面对噩耗,乐乐的家人质疑,做点力所能力的劳动很正常,但为何要让一个10岁的孩子站在窗台擦玻璃?过程中为何没有老师在场监护?在此期间,班主任在干什么?

    由于家人守在医院,为了弄清事实,23日下午3时许,乐乐爸爸杨锐的同事一行五六人前往上桥小学,要求校方提供监控录像,却遭到保安拒绝,不允许他们进校。

    杨军是同行人之一,他表示,包括杨锐在内,大家都是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因不少员工子女就读于上桥小学,厂方和校方较为熟悉。遭到阻拦后,一行人联系厂领导求助。随后,校保安向杨军等人表示,已经接到校长电话,一行人要想进校,需等到放学后。

    下午3时30分,低年级放学,杨军等人提出进校。保安以警方、教委正在学校开会,在查看监控录像为由,再次拒绝放行。

    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放学,保安还是没允许杨军等人进校。

    乐乐的家人称,此前,乐乐的妈妈听孩子说过做教室清洁要站在高处擦玻璃,曾向班主任提出这样太危险,希望不要让孩子们做这种事。没想到,最终还是出现了这种悲剧。

    同学称做清洁系班主任安排 事发时班主任确实不在教室

    事故发生时,究竟是什么情况?乐乐班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学,证实了乐乐家人的说法。

    这位同学表示,班主任秦小红经常会安排同学做教室清洁,而且会安排同学擦窗户。此前,乐乐也被安排过擦窗户。

    事发当天,乐乐所在的小组又被安排做清洁。期间,乐乐的确是负责擦窗户。中午12时30分左右,乐乐就不幸坠楼了。事发时,班主任确实没在教室。出事后,同学们还去办公室找的老师。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身亡该如何赔偿?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身亡该如何赔偿?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房管所副所长伪造合同骗取拆迁利益被判6年
下一篇女子因口角杀死堂妹碎尸抛尸 潜逃11年后落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