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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家长发帖称老师对孩子粗暴 幼儿园起诉要求道歉

 

发表时间:2015/10/28 23:10:06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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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先生认为5岁的儿子在朝阳某幼儿园就读时,教师对孩子不良行为处理不当,在向园方投诉并索赔被拒后,曹先生通过在网上发帖、幼儿园门口举牌“声讨”等方式对幼儿园进行指责。幼儿园认为曹先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形象和声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先生停止侵权。昨天,本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幼儿园状告发帖家长要求删帖道歉

    曹先生的儿子在朝阳某幼儿园就读,今年7月22日,孩子由于淘气并有影响其他幼儿作息的行为,当班老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曹先生认为当班教师处理不当,向幼儿园投诉。经园方调查,当班老师对曹先生之子的教育方式不够和缓,但并没有对其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

    幼儿园方面在起诉书中表示,基于严格治园、关爱幼儿的理念,园方对当班老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曹先生道歉。但曹先生对其处理要求不断升级,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幼儿园拒绝后,曹先生虚构事实诋毁原告,并通过向教委反映、在网络媒体上散播、在幼儿园门口宣扬园方暴力对待幼儿等损害原告声誉,试图以此向幼儿园施压,以达到其不当目的。

    幼儿园认为,曹先生的行为已经致使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严重影响了园方的形象和声誉,故起诉曹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及各论坛上发的帖子;并通过报纸、网媒刊登致歉公告,为幼儿园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家长称孩子对幼儿园产生畏惧

    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幼儿园工作人员及曹先生到庭应诉。

    曹先生称,他5岁的儿子去年9月起入托原告幼儿园,自2015年6月起,他发现原来打针都不会哭的孩子明显情绪低落、自卑、脆弱,时常做噩梦和哭泣,而且对于幼儿园和老师有明显畏惧和抗拒情绪。经耐心沟通了解,发现老师存在诸多恶劣、粗暴,有悖职业道德和规范的言行。

    曹先生说,因为最初并不了解具体的情况和细节,刚开始其妻子还曾善意地认为,老师也是为了孩子好,只是教育方式值得商榷,并就此专门和老师沟通,希望相互配合、理性教育孩子,但并没有取得效果。

    今年7月28日,曹先生妻子找到园长,园长承认老师的错误行为并承诺处理,并表示两位老师已经写了检讨,承诺涉事老师和幼儿园均会做出道歉,要对其中一名不配合的老师做出处罚,曹先生说,8月他向朝阳区教委投诉,教委对幼儿园进行批评并出面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8月26日,他到幼儿园门口举牌半小时,但幼儿园仍没有人出面解决这件事。此后他请了律师给幼儿园发了律师函,但却收到了幼儿园起诉他的法院传票。

    ■庭审焦点

    幼儿园老师是否处理不当?

    家长指孩子遭老师“点头”,园方称被“要挟”

    “老师给孩子贴上了标签”,庭审中曹先生指出,在儿子做出不良行为后,老师进行了嘲笑或者用手点额头,其行为不符合教育规范。

    幼儿园方面承认,曹先生的孩子比较调皮,如将洗手液打到了其他孩子身上、经常不睡觉、往其他小朋友身上抹口水等,所以当班老师才用手指点了孩子几下额头。

    就此情况幼儿园表示,家长向幼儿园投诉,幼儿园已经道歉也同意给孩子进行赔偿5800元,并且开除涉事老师,“但后来家长还继续提高索赔金额,并以各种形式要挟幼儿园。”

    “被告作为孩子的父亲,在幼儿园受到了侵害,洽谈提出道歉和赔偿要求,都是正当的要求”,对于幼儿园的说法,曹先生并不认可,他称至今没有收到过园方正式的处理决定和通知,自己提出赔偿6个月托儿费1.4万元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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