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门”不等于“那个家门”
李女士称她现在与大伯子共同生活,并认为自己“没出张家的门”,“一家人”是否也要把这笔账算得这么清楚呢?赵律师认为,李女士的观点并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
张先生去世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关系自然终结。而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三哥一起生活,这并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赵律师认为,这违反了公序良俗。虽然李女士自认为没有离开张家,但李女士所称的“家”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是有本质区别的。
“简单来说,就是李女士与张先生建立的小家,与张先生及张先生的父母兄弟组成的大家庭不是一个概念,其财产是与大家庭完全独立的。”赵律师分析,这笔死亡赔偿金既包含了李女士应得的部分,也包括了对公婆补偿的部分,这两部分钱款不能因为两方同在一个大家庭内,就不厘清各方的财产。因为赔偿金属于公婆的部分为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对公婆所做的补偿,因此李女士在代收后,有义务将这部分赔偿金支付给公婆。记者 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