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马俐 一对夫妻因贪图钱财竟铤而走险,在广东花6万元购买150万余元假币,还没来的及花用,就在运回苏州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假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和12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3月,在苏州做黑车生意的陈涛经人介绍,到广东汕尾花6万元购买了150个(即面值150万元)百元假币,同时买回了给假币“上光”的特殊绿色珠光颜料和工具,用于伪造真钞中用于印刷面额数字的光变油墨(100元为绿色)。陈涛将假币带回河南老家,教妻子胡俊如何“上光”,自己则乘坐大巴返回了苏州。
3月27日,假币“上光”完成后,胡俊在陈涛的指使下,携带假币坐大巴从河南返回苏州,并由陈涛驾车至高速公路口接应。但二人行车至苏州市吴中区红庄新村老街准备下车时就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面额100元的假币15434张并予没收。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涛、胡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假币罪。本案是共同犯罪,陈涛是犯罪意图的提出者、胡俊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假币尚没有流入社会,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以运输假币罪分别判处陈涛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胡俊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