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来自湖南的邱小姐,今年2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广州“挣大钱”——代孕生育,如成功可得12万元。邱小姐称,来到广州后,她和几名代孕者一同居住在白云区京溪街一所民宅内。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检查和移植工作后,她于5月底成功怀孕。但可惜的是,7月2日,邱小姐腹中的胎儿没了心跳,无奈之下她只好做了人流。
令邱小姐不满的是,老板最后只给了她5000元赔偿金。“按照合同不只这个数,他必须给我公平的赔偿。”
在采访中,邱小姐的老板刘某一直称情况“不便透露”。而京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则表示,组织代孕他们“管不了”,只能调解劳资纠纷。律师则表示,“代孕”行为本身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争议,没有一部现行法律明确认定这是合法行为。因为没有法律保护,代孕妇女便成为最大的风险承担者。
为了“赚大钱”来穗代孕
昨天中午,记者在白云区京溪司法所看到当事人邱小姐,她正一脸愁苦地向工作人员介绍自己的情况。邱小姐告诉记者,她是湖南人,丈夫在深圳打工,家中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生活过得比较拮据。今年2月,朋友李小姐介绍她做一笔“大生意”——代孕生育,成功可得12万。考虑再三后,邱小姐同意了,于2月20日瞒着家人来到广州。
随后,邱小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爱心代孕合作协议”。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乙方为“中国得宝代孕网”,总站长是“李某某”。“协议”中明确了代孕过程的流程、费用等相关事宜,落款签名则为“刘某”。邱小姐称,代孕期间一直是由刘某负责组织管理她们,而刘某的妻子李某则是总站长“李某某”的妹妹。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书是一名名为“罗某某”的代孕者的。邱小姐称,她本人一直未与老板签订协议。“我来了以后就被他们没收了身份证,前几天出了纠纷才还给我。”邱小姐说。
不满老板只补偿5000元
说起代孕过程,邱小姐称,她和其他代孕者先被老板安排在京溪路君华香柏广场小区的民宅内,随后接受了包括子宫内膜检查、吃药打针等检查和治疗。“有些人是被送去上海做试管的,我是在广州做的。5月底左右,我怀孕了。”邱小姐称,自此之后老板每月都会带着她们这些孕妇到医院体检。“有些是在南方医院做的,有些是他开车带我们去诊所做的。”
生下孩子就能拿到12万,怀了孕的邱小姐对此充满期待。但让她意想不到的是,7月2日她再次到医院体检时,腹中胎儿已经没有了心跳。“老板一开始不愿意出钱让我做人流,我闹了好几次他才带我去。”邱小姐称,随后老板只给了她5000元补偿金,这令她很不满。
“代孕方在孕期3个月前发生意外流产……代孕方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均由需求方承担,另外需支付5%的总代孕补偿金加5000元赔偿金。”邱小姐指着“协议”中的一项条款称,怀孕失败不是自己的问题,老板理应按照合同给予补偿。“按约定我每月应该有2500元生活费,但这段时间他们只给我800元,这个钱也要补给我。”
代孕协议确有老板签名
邱小姐说,她曾多次找老板协商,但对方却不愿再出钱,她只好通知丈夫和弟弟,将实情告诉他们。据了解,昨日上午,邱小姐及其家人在京溪路堵截刘某的轿车,双方随后进入京溪司法所调解。而被邱小姐指认的红衣男子刘某,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只是不停地打电话。
为了弄清楚邱小姐是否存在非法代孕的情况,记者随后向白云区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约20分钟后,京溪街计生办工作人员介入调查。此前一直不吭声的刘某告诉记者,他是这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合同上是他本人的名字,他和邱小姐确属同事关系。而至于其公司从事什么业务,代孕“协议”上又为何会有他的名字,刘某表示“不方便透露”。
随后,邱小姐又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刘某妻子李某的短信。记者看到,从3月12日到7月13日,双方的短信记录里多次提到让邱小姐去检查,而且还提到移植客户等信息。记者随即拨打了李某的电话,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对方表示自己不认识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