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离婚夫妻三年前争夺抚养权 三年后争着放弃孩子

 

发表时间:2014/7/16 12:39:15 来源:浙江在线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三年上了两次法庭,当年争着要女儿,这次是都想让对方养,江北法院刚刚调解一起案子,当事人原本是江北一对夫妻,30多岁。

  2011年,两人因性格不合面临离婚,唯一的争议就是当时3岁的女儿归谁抚养。

  男方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而且女儿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祖孙感情深厚,由自己抚养女儿合情合理,但女方不同意。男方提出了让步,说只要肯把女儿给自己,不仅不要她一分抚养费,再另外给她一笔补偿。女方还是不同意,说离婚以后就一个人过了,女儿在身边多少有个慰藉。

  双方最后起诉到法院,法官做女方工作时,她情绪激动,说“女儿不给我我就不活了”,男方怕出事,无奈放弃女儿的抚养权。

  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上个月,女方突然再次起诉到江北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女儿还给男方。

  法官查到三年前的案子,吃了一惊:“当初不是你主动要女儿的吗?”

  女人愁眉苦脸,说有苦衷。

  “我父母跟他父母原来关系就不好,离婚那会父母也不赞成我一个单身女人去争孩子,但我以为只是说说的,可等孩子争取来了,他们真的不肯帮我带,让我自己负责,这几年我一个人带孩子,太苦了,实在撑不住,以后孩子还是跟他比较好……”

  得知前妻起诉,男方也感觉不可思议。

  上周,法院把双方都约来调解,男方是和母亲一起来的,女方则带来了6岁的女儿。在法庭见面时,父女俩有些生分。

  相比男方本人,他母亲更激动:“当初我们要孩子,她死活不给,法官你也看到的,现在孩子都跟我们不亲了,她现在又说要把孩子还回来,这算什么嘛?”

  男方则有些纠结,说很矛盾。“无论如何是我的女儿,我肯定有抚养责任,可我现在再婚了,老婆也怀孕了,当初她答应跟我的时候,知道我情况的,现在突然多个孩子,我很难交待。”

  男方还坦言,这三年跟女儿一共也没见过几面,女儿已经不太亲近自己了,自己也很伤感。

  法官调解时,对两人境况表示理解,但也劝他们多考虑女儿,毕竟亲子关系不会随婚姻关系而改变。

  经过一周考虑,昨天女方撤回起诉,男方则同意增加女儿每个月的抚养费,为女方减轻一些负担。(都市快报 诸葛宁 蒋煜明)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女子为赚大钱做代孕 胎死腹中向代孕公司老板索赔
下一篇男子伙同姐姐非法拘禁前妻求复婚被刑拘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