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王女士与董某“结婚”三年才知晓,对方并未离婚且他“代办”的“结婚证”也是伪造的。因登记结婚后董某失去联系,王女士还发现对方另有女人,一怒之下于是报案。近日,顺义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董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他小13岁的王女士,后隐瞒已婚事实与她恋爱并同居。2008年的一天,王女士在董某手机里发现其妻的一条短信,董某当即承认已有妻室,保证马上离婚后与她结婚。
但董某妻子拒绝离婚,且董某的居住地面临拆迁,董某的父亲也不同意他们离婚,董某便通过楼道里的小广告,花100多元办理了假离婚证。随后,他号称认识民政局的人,可以不到现场就领结婚证,用假结婚证再次欺骗了王女士。
2009年,董某和王女士在北京举行了婚礼,一年后王女士生下一女。其间,董某还谎称老家拆迁分得五套房,并花钱做了假房产证,还称自己被提升为公司副总。2011年初,王女士看电视法制节目得知领结婚证必须双方到场,便质问董某,对方这才吐露真话。
2012年,董某办好离婚手续三天后与王女士登记结婚。之后,他到外地做生意与王女士失去了联系。王女士后通过董某曾经用过的手机号查到他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其也非公司副总,于是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