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人朱俊称其亡父“托梦”告诉他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有存款15万元。朱俊诉至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要求重庆农商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余万元,重庆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朱俊的诉讼请求。
朱俊父亲朱三发脑出血住院后不治身亡。朱俊称其亡父朱三发托梦告诉他在重庆农商行有存款15万元,重庆农商行不但没有按他的申请进行挂失,还勾结他的堂姐朱莉、朱菲,通过非正当程序支取侵占了该笔存款,导致他的父亲无钱医治,失去宝贵的抢救时间而死亡。故要求重庆农商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50余万元。
法院查明,朱三发在重庆农商行只有一个活期存折账户,该账户并没有15万左右的存款,存折在朱俊手里,只有朱三发和朱俊两人从该账户支取过钱,没有其他人支取过该账户存款,最后一笔存款已被朱俊取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谁主张,谁举证”,朱俊称他父亲在农商行的存款被他人侵占,但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父亲的账户有过15万元的存款被他人支取。另外,朱三发有无存款被违法支付与朱三发患病医治无效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朱俊的诉讼请求。
朱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三中院驳回了朱俊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