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年轻妈妈因家庭矛盾掐死幼子获刑十年

 

发表时间:2014/11/19 16:28:08 来源: 辽一网-华商晨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患产后抑郁

  属“激越性凶杀”

  从轻判十年

  她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她患了产后抑郁症。

  她怀孕的时候,和婆婆关系不好。

  她动手的一个月前,因为婆媳矛盾,丈夫打了她。

  她动手前一天下午,婆婆拒绝照顾孩子,准备回家。

  她动手前一天夜里,丈夫对她说“你做人太失败了”。

  她动手当天,家里只有她和孩子,孩子大哭,没工作的她想想自己很失败,于是用双手掐孩子直到他不动……

  如果你身边有她一样的产妇,怎么能救救她和她的孩子?

  女子供述:和丈夫、婆婆关系都不好

  盘锦市中级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法院提供的判决书中,被告人于某某供述了杀害儿子的起因、经过以及向公安机关投案的相关事实。

  2009年,于某某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当时她大学毕业两年,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结婚时婆婆就不同意,而在怀孕期间以及孩子出生后,于某某与婆婆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了矛盾,所以婆媳关系一直都不好。

  2013年12月,婆媳之间又发生了不愉快,晚上婆婆将白天的事告诉了于某某的丈夫,在争执中,丈夫打了她。

  “婆婆非但不拉架,反倒让他儿子打我,这次之后我就和老公经常吵架,感情也不怎么好了,婆婆也不是非常乐意照顾孩子,经常说要回家,孩子让我自己想办法带。”于某某供述。

  2014年1月22日下午,婆婆开始收拾行李要回老家。据于某某供述,晚23时左右,她丈夫回家说:“你找保姆吧,我妈不在这待着了,我妈走了,咱家就散了,我妈也不可能过来了,我让你不离婚比离婚还痛苦,你活得太失败了,一个亲人都没有。”

  丈夫:“她说杀了儿子,我以为是玩笑”

  于某某供述,1月23日早上,丈夫上班走了,婆婆也拿着行李回老家了,剩下她和孩子在家。这时孩子哭了,怎么哄都不行,孩子本身有疝气,当时就哭犯病了。“我挺生气的,我就想我不会带孩子,婆婆还不管,孩子犯病了还遭罪,我也挺失败,干脆不让孩子活了,整死他得了。”

  据于某某供述,当时她用双手掐住儿子的脖子,又用旁边一块长条形的红色尿布围在孩子的脖子上,过了一段时间,孩子不哭了,她用手摸了一下孩子的胸部,感觉孩子已经没有心跳了,就拿起电话给丈夫打电话,说把儿子掐死了,让丈夫回来一趟。

  丈夫一开始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回家看到孩子的惨状后才相信了事实。之后于某某去派出所自首。

  在丈夫的证言中,他承认他们主要的矛盾是婆媳关系不好,“我妈一直给我看孩子,但是她们总是闹别扭。”

  丈夫在证言中说:“我跟她说你心太狠了,你真把儿子掐死了,她也不说话,就一直哭,嘴里一直喊,我把儿子杀了,我把儿子杀了。”

  司法鉴定患抑郁症 属激越性凶杀被轻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后能主动投案,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对于辩护人提出的于某某因产后抑郁症实施此次犯罪行为,经司法鉴定,被告人于某某患抑郁症,在此次行为中实质性辨认控制能力削弱,属于激越性凶杀,评定为部分(限定)责任能力,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于某某与被害人具有特殊的亲情关系,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应有所区别。

  依据《刑法》被告人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激越性凶杀多与抑郁症有关联

  何为“激越性凶杀”?

  辽宁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瑛表示,激越性凶杀不属于法律术语,应该属于心理学范畴,激越性凶杀多与抑郁症相关联,病人多在焦虑激越心态下,伴有妄想观念,由安静懦弱变为暴怒冲动,增加了自杀和凶杀的危险性。

  像本案的于某某以焦虑激越为主,心境恶劣贯穿始终,与家人因琐事发生吵闹、情感爆发,丧失自控能力,最后发生了杀人行为。像激情杀人,生母溺婴这种类似的情节,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畴。考虑到被告的情节,也适于3~10年之间的量刑。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借钱者打欠条故意写错名被判要赔偿
下一篇初中生被老师罚做百个蹲起 致脚踝骨折或残疾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