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10/21 9:51:31 来源: 法制周报
今年7月,此案二审开庭审理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对二被告人依法改判:被告人梁二由有期徒刑3年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梁一由有期徒刑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检察官说】该案系共同犯罪。梁一虽未与被害人卢某发生性关系,但其同案犯梁二已实施强奸行为且已既遂,按照“一人既遂,全案既遂”的共犯原理,梁一需对整个行为负责,梁一放弃继续实施侵害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量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