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父母离婚各自再婚 儿子状告生父要求付抚养费

 

发表时间:2014/10/20 23:58:22 来源:南宁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父母离婚后,隆安的小金日子很难过,因为亲生父母各自再婚后,对他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漠。为了让亲生父亲负起抚养责任,10月14日,小金将生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据悉,13岁的小金家住隆安县城厢镇,是一名初二学生,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疼爱自己的父母。不幸的是,2011年11月,小金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小金的父母协议,时年11岁的小金由父亲陈某负责抚养。

  起初,小金还能跟父亲过上一段安稳的日子,后来,陈某重组新的家庭并有了孩子,陈某对小金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漠,小金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无奈的小金只好搬去与母亲共同生活。此时,小金的母亲也已经再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由于其母没有工作,又身患疾病,只能保证小金的一日三餐,负担不起小金的学费。

  为此,小金多次要求父亲陈某支付抚养费,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亲陈某支付每月350元的生活费及50%的教育费。

  隆安县人民法院受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小金是被告陈某的亲生儿子这一特殊情况,选择以庭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本案。法官引导小金的父母从小金的健康成长角度协调解决其抚养问题。最后陈某同意负担小金今后的抚养费,将小金接回家。小金因此撤回起诉。(记者 覃宏玲 通讯员 陈桂英)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今日关注:女童到老师家补课遭其丈夫性侵 嫌犯已被刑拘
下一篇男子帮朋友灌醉陪酒女助其强奸被判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