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隆安的小金日子很难过,因为亲生父母各自再婚后,对他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漠。为了让亲生父亲负起抚养责任,10月14日,小金将生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据悉,13岁的小金家住隆安县城厢镇,是一名初二学生,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疼爱自己的父母。不幸的是,2011年11月,小金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小金的父母协议,时年11岁的小金由父亲陈某负责抚养。
起初,小金还能跟父亲过上一段安稳的日子,后来,陈某重组新的家庭并有了孩子,陈某对小金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漠,小金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无奈的小金只好搬去与母亲共同生活。此时,小金的母亲也已经再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由于其母没有工作,又身患疾病,只能保证小金的一日三餐,负担不起小金的学费。
为此,小金多次要求父亲陈某支付抚养费,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亲陈某支付每月350元的生活费及50%的教育费。
隆安县人民法院受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小金是被告陈某的亲生儿子这一特殊情况,选择以庭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本案。法官引导小金的父母从小金的健康成长角度协调解决其抚养问题。最后陈某同意负担小金今后的抚养费,将小金接回家。小金因此撤回起诉。(记者 覃宏玲 通讯员 陈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