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八旬老父起诉索要赡养费,儿子小田开宝马车出庭应诉却拒绝给钱。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小田每月给其父赡养费800元。
田老汉诉称,他和老伴育有三子一女,老伴早年病逝,次子小田从未对他履行赡养义务,对他的生活不闻不问。2012年3月,他住院看病,小田也未支付他住院看病的费用。由于他的养老金不够支付医药费等费用,他起诉要求次子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
开庭时,小田和妻子开着宝马车出庭应诉,他表示自己已经尽到赡养义务,且父亲有4个孩子,现在却起诉他一个人,不同意支付赡养费。
通州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多个赡养人的,应当根据每人的经济状况共同承担责任。现田老汉劳动能力基本丧失,要求小田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理由正当。法院依法判决小田每月向田老汉支付赡养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