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李茜通过网络认识了“高富帅”,两人恋情迅速发展并同居。然而,李茜怀孕之后,才发现男方告知的名字、年龄、工作都是假的,且男方已有家室。因不堪打击,李茜跳楼自尽。李茜父母将冒牌“高富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一审判决李父母获赔26万余元;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今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2012年3月,本科毕业后来上海工作的湖南女孩李茜网上认识了被告罗晨,其自称“周君”,1981年生,未婚,是上海某大公司的高管。双方见面后,很快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10月开始租房同居。2013年春节,“周某”跟李茜回老家过年,期间多次参加同学、亲友聚会,称即将成婚。
2013年2月,李茜怀孕,其父母来沪照顾女儿。此时,李茜父亲要求查看“周某”的身份证,到派出所核实后,发现竟是假证。“周某”此时不得已承认,其真实姓名是“罗晨”,1972年生,已婚,是上海某公司的普通职员。
同年3月24日,得知真相的李茜要求与罗晨分手并终止妊娠。次日,罗晨到李茜单位将其带至罗父母家中。27日上午9点多,李茜因身体不适,由罗晨父母陪同到医院体检,不料期间李茜“走失”,在与罗晨通了十几个电话后,当天下午2点左右,李茜从医院对面一座在建工地楼顶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失去女儿的李茜父母将罗晨这个冒牌“高富帅”告上法庭,他们认为,罗晨的欺骗行为是导致李茜轻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起诉要求罗晨承担80%的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一审判决罗晨承担30%的责任,赔偿26万余元,对此,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今天下午,上海一中院二审开庭。李茜父母均亲自到庭,而罗晨并未出庭,委托其父亲和律师出庭。
庭上,李茜父母情绪激动,随身带着的上诉材料里还有李茜的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2013年12月25日,罗晨至李茜单位将其带至奉贤区”,李茜父母表示异议,称当时罗晨是违背李茜意愿,用胁迫的手段,连推带拉将李茜按进车内带走,李茜后来发短信给李父称“我被绑架了,快来救救我”。而26日晚上,罗晨强行与李茜发生性行为,则是压垮李茜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罗晨应对李茜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对此,罗晨的父亲则表示不认可,并称25日罗晨带李茜到家里,有说有笑,不存在“绑架”。相反,李茜自称不愿跟父母回老家,因为回去就要打掉孩子,李茜跟罗晨是真感情,而罗晨也已经在办理离婚,两人都想把孩子生下。
此外,就案发当天发生的事情,双方也是各执一词。李茜父母认为,罗晨电话里明知李茜已站在楼顶,有轻生的可能,却仍在单位上班,未及时救助或报警,存在过错。罗晨父亲则称,罗晨打过电话给李父,是李父不同意报警,只是让李茜冷静一下。但对各自的说法,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罗晨是否应对李茜坠楼负主要责任展开辩论。法庭将择日宣判。